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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觀點
蘭林友(中央民族大學教授):首先,我覺得這種選擇性掛鉤的政策很不公平。將闖紅燈納入對未來報考公務員的人羣的評判體系,那對於未來無意報考公務員的羣體是不是就失去了制約作用?對於在位的公務員羣體又有着怎樣的制約呢?不做好細緻的區分,就有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意思。而且,把公務員這樣一個羣體單挑出來,會不會一方面也暗示了社會上對公務員的傳統認知——福利好,有保障?要不然幹嗎把公務員單獨強調出來呢?會不會強化鼓勵了社會的“公務員熱”呢?
另外,敦促公民遵守交通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出臺形形色色的條例,其核心在於執行層面的推進。說實話,我們的條例已經夠多了,但是我國社會的現實是,很多政策在執行時彈性太大,靈活性也太強,這樣使得政策無法內化到社會大衆的內心。
此外,中國社會確實也缺少一種“車文化”。像在西方社會,很多時候有車的人會自動爲行人讓路,有一種“行人至上”的理念。那是因爲,西方社會的“車文化”使得有車的人覺得:我有車,你沒車,跟我相比,你是弱勢羣體,我應該體諒照顧你;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車停在路邊讓行人先過的情況。而中國很缺少這樣一種“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