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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安徽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公開審理了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地溝油”案件,涉案的食品公司在短短數年間共生產銷售劣質火鍋油等油品2600餘噸,涉案金額超過2400萬元,案件被告分佈7省市共26人。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5月25日,被告人花明貴在滁州市鳳陽縣濠梁路48號註冊成立安徽省鳳陽縣花香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並於2008年取得生產食用動物油脂的全國工業產品許可證,開始生產火鍋油,以“鳳花香”牌對外銷售,2011年6月遷至鳳陽縣臨淮鎮創業路浙商工業園區內。
在明知無生產食用動物油脂資質的個體作坊生產的熟牛油不符合國家法律和相關標準,屬非食用牛油的情況下,花明貴等4人仍按照各自分工進行採購、生產、銷售。自2011年8月新廠投產以來,共組織生產出5種規格的“鳳花香”牌系列火鍋油300餘噸,累計銷售火鍋油、熟牛油2638.376噸,銷售金額達2460.92775萬元。
庭審中,26名被告分別來自重慶、江蘇、浙江、江西、福建、湖北等省市,均爲個體煉油廠、油脂廠的作坊主,其銷售金額從6萬餘元到670多萬元不等。滁州市中院表示,鑑於案情複雜、被告人數衆多,此案的庭審過程可能會持續到17日,並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