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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媒體報道:在省城洪城路十字街路口,一女子騎電動車違規受罰,叫來男友恐嚇交警:“砍死你全家”,並有恃無恐地拿出管制刀具欲對執法交警進行人身攻擊。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發生如此嚴重違法事件,任何一個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都會爲之震驚和憤慨!
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臺後,全國各大中城市轟轟烈烈颳起了一場整治“中國式過馬路”風暴。在如火如荼的“暢通省城”活動推動下,南昌交警部門順潮流、順民意而爲,於近日開始集中整治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行動。人們欣喜地看到,紅燈下、斑馬線上匆匆闖過的身影少了,駐足等候的人和車多了。但也遺憾地發現,一些極不文明的現象屢有發生。以沒有帶錢、身體不好等爲由逃避處罰的狡辯令人無奈,“100元不用找,我闖紅燈10次”的無知令人痛心,本文開頭所述的一幕則更令人髮指。
在這一事件過程中,交警自始至終按照法律法規,理智、冷靜、人性化執法,全程使用記錄儀攝像監督,但當事者不僅無端指責、辱罵交警,更叫來幫手對交警進行人身攻擊和持刀威脅。這已不單單是抗拒執法行爲,更是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懸崖。面對這一事件,執法交警既耐心宣傳解釋,又不顧恫嚇嚴格執法,體現了人民交警的崇高形象和良好素質,以致圍觀羣衆都表示聲援,紛紛指責當事人的過激行爲。我們爲這樣的執法交警感到高興和自豪!也爲交警們的執法如山叫好!更對有關部門如何處理這次違法事件拭目以待!
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交警的嚴格執法。而交警的執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人們對執法行爲的理解和支持。換句話說,交警的執法環境關係到道路的安全暢通和交通秩序。交警公正嚴明執法,維護的是交通秩序和公衆利益,而最直接保護的正是受罰者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每一個市民都應理解、尊重、支持、配合,爲交警執法營造良好環境。試想一下,如果交警不能、不敢甚至根本無法正常執法,法律談何執行,市民出行談何安全,最終損害的還是公衆利益,是法律尊嚴受到踐踏!這正是人們誰也不願看到和發生的事。不少城市在整治“中國式過馬路”過程中,當交警執法受阻時,出現了旁觀市民協助勸導受罰者的感人一幕。人們同樣高興的是,這次南昌市民同樣有這樣的素質、這樣的覺悟,不僅自己不做被“千夫所指”的事,而且勇於站出來發出正義之聲,像保護自己的眼睛一樣保護交警執法環境,爲廣大交警撐腰壯膽。這難道不正是南昌市民文明素質的提高和成熟嗎!
事情過後,人們也不禁要問,在法制氛圍日益濃厚、南昌創建文明城市進入關鍵階段,竟然還會發生這種公然藐視法律,跳出來對抗法律的“法盲”,這難道不值得人們深思?這個人是不是有背景、有來頭,有黑社會給他張目。如果真是這樣,人們希望能對這一事件進行一次徹查和依法打擊。除惡務盡,還社會一個公平、法律一個尊嚴。希望洪城全體交警勇敢地承擔起法律賦予的職責,因爲你們背後站着的不僅是法律,更有民心!
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