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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宰門傅樹茂
南京市體育局羣衆體育處張科長介紹……小區自建的健身器材還沒有納入體育部門的管理體系。小茜出事的那處健身場地,就是由小區開發商所建。(5月15日金陵晚報B04版)
這是正規的渠道發出的聲音,我覺得可信。但產生了一個疑問:南京究竟有多少“由開發商所建設”的健身器材?而小區的“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很常見,是“由體彩公益金捐建的”還是“由小區開發商所建”?有必要進行調查統計,體育局則最有資格做這件事。調查清楚後,即研究公佈處置措施。我的建議是,凡小區自建並“過期服役”的,最好都進行拆除。倘若小區業主和物管想保留,那就按規定的程序向社區、街道層層申報,由相關部門現場考察後再決定是否捐建。
這樣,南京的所有健身器材便可納入正規的管理渠道,克服亂建現象。也希望開發商今後不要再擅自設置健身器材了,若要建,就要負責到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落實監管和維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