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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日前,在桐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積極調處下,僅用兩個半小時,一起企業職工工傷賠償糾紛得到妥善化解。
今年1月份,範崗鎮某橡塑公司員工王某在工作中因操作失誤,造成中指和無名指前一截粉碎性骨折。企業負責人吳某及時把該受傷員工送至醫院救治,並先期支付全部醫療費用一萬元。
王某雖已傷愈,卻造成了傷殘的事實,不僅身體承受了痛苦,還幾個月不能幹活。王某向企業提出索賠,幾度協商,雙方就賠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都願意通過勞動仲裁途徑解決。
在認真傾聽雙方的主張和訴求,並詳細瞭解王某的傷殘情況後,該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初步覈算了傷殘賠償金額。爲使雙方保持冷靜,工作人員將他們分開調解,耐心講解法律規定以及賠償標準。王某和吳某逐漸瞭解工傷賠償相關法規後,經和平商議,雙方最終達成統一,即除去前期的醫療費,吳某另外支付王某一次性工傷醫療和傷殘補助金及誤工護理費等5.2萬元。在仲裁委員會的監督下,王某接過了吳某賠付現金款項,雙方簽訂調解書並握手言和。(凡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