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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寶雞市渭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兼紀檢組長王瑩因駕駛本單位公務車輛,在上班期間前往游泳館游泳,經羣衆舉報,被渭濱區紀委抓了個現行。目前,王瑩已被停職,正在接受調查。昨日上午,渭濱區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王維新說,目前副檢察長王瑩已被停職。對於有關王瑩公車私用去游泳的情況,區紀委正在調查。按規定,單位任何人因公務外出需用車時,都要到辦公室申請。“但人家(王瑩)是領導,用車時,只說到啥地方,咱也不好意思問領導去做啥,因此關於領導開公車去游泳的事情,我們之前並不瞭解。”王維新說,自從王瑩公車私用的事被區紀委調查之後,區檢察院高度重視,在全院內開展黨員幹部廉潔自律等教育,特別強調公務車輛的規範使用。昨日,王瑩就此表示,自己的確因公車私用,目前停職正在接受區紀委的調查。
渭濱區紀委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羣衆舉報的情況是:渭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瑩常在每週四、週五下午2點半到4點在寶鈦老區游泳館游泳,而且開着制式警車。4月11日,區紀委對此展開調查,確定王瑩公車私用情況屬實,但不是制式警車。渭濱區紀委書記沈寶黎表示,區紀委當天接到舉報後,立即趕往寶鈦游泳館,“相當於抓了個現行”。目前正在調查之中,初步處理結果目前不便公佈。
司法局副局長
去釣魚被查處
本報渭南訊(記者解振國)渭南市司法局副局長翟紅玉被曝上班時間開警車釣魚,引起了渭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渭南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翟紅玉黨內警告處分,並在全市進行通報。
5月10日,渭南市司法局副局長翟紅玉和司機兩人駕駛本單位“陝ED085警”號車赴臨渭區閻村鎮一磚廠瞭解徵地糾紛處理情況。
上午10時30分左右,翟紅玉發現路邊一廢棄的蓮菜池有人釣魚,於是取出車上的魚竿也開始釣魚。渭南市紀委有關人員表示,翟紅玉在上班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和車輛管理有關規定,進行釣魚娛樂,其行爲和中央“八項規定”以及省市有關意見精神格格不入,嚴重影響了渭南市整體形象和機關幹部形象,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爲嚴肅紀律,5月14日,經渭南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翟紅玉黨內警告處分,並在全市進行通報。同時,責成渭南市司法局黨組及主要領導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深刻檢查,針對本系統作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改。渭南市紀委有關人員表示,全市各級部門要從此事中吸取教訓,深入查找工作作風、工作紀律、車輛管理等方面問題,切實把全市工作作風建設抓好。
16日下午,渭南市司法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翟紅玉已經在局裏作了深刻檢查。(華商報記者趙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