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來,隨着人口老齡化現象的增多,許多人在退休後想要繼續發揮自己的能量,爲社會做貢獻,但因退休返聘引發的糾紛也不少,日前,嘉興南湖法院審結了一起因退休返聘發生的勞動爭議案。
王女士從事會計工作已有37年,於2012年年初從原工作單位退休。2012年11月,王女士接受某網絡公司的聘用在該公司從事會計工作,當時雙方口頭約定王女士每月工資4500元,同年12月,雙方在籤書面合同時,王女士又被告知其每月工資爲4000元,王女士認爲該報酬與約定不符,經協商雙方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王女士遂向公司提出辭職,並於12月月底與新來的會計辦理了交接手續,但在結算工資時,公司僅支付了王女士11月的工資,對於12月的工資拒絕支付。
協商未果,今年3月底,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網絡公司支付其12月的工資3500元。網絡公司的代理人稱,王女士並沒有完成當月的工作,且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只願意支付1000元。
最終該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由公司支付王女士12月工資1700元。
南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