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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晚,微博認證爲報社記者的網友六撮爆料“京城四少王爍開豪車打人”。其在微博中描述,王爍開豪車逼停另一輛轎車,並對車內男女動粗。該網友後來說明被打女孩的身份是北京某報記者。而被打女記者也在微博中稱,事情發生後,王爍曾想找人代爲道歉(5月16日中國網)。
這雖然看上去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糾紛,卻因爲涉嫌打人者王爍“京城四少”的特殊身份以及此人之前屢屢惹出事端而備受關注。實際上,2011年,王爍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公訴至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那麼,這個有“前科”的“京城四少”爲何屢教不改,氣焰如此囂張?而當初案件究竟判決結果如何,時至今日也欠公衆一個交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大白話似的常識踐行起來卻困難重重。不要苛責公衆對於這起“娛樂”事件給予過多的關注,其實公衆在意的就是王爍的“京城四少”稱號,是否隱含着某種因富而生的特權,由此驕縱到一再無視法律的地步。
這些年來有關所謂“二代”的違法案例接連不斷,雖然不可就此視爲對整個相關羣體的墮落標籤,但其警醒意義恐怕也決不能止於個案層面。如果我們的“二代”們,都因爲自己的家庭背景、被賦予的先天資源而有特權情結,社會乃至法律也對此無能爲力,無法提供足夠的外部約束力,就容易形成更強烈的暗示,讓“王爍們”自以爲沒有什麼邊界是不可逾越的。
公衆並非要求對“王爍們”單獨盯緊,而只是提出了要求更加公平的底線訴求。其實這不乏參考案例。同樣是星二代,謝霆鋒曾經因爲交通肇事及“頂包”事件,被法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進入懲教所。如今謝霆鋒被譽爲香港演藝圈新一代藝人的典範,排戲敬業甚至肯玩命,最終獲得影帝桂冠,其創立的科技公司更是讓其獲得商業奇才的美譽。
或許正是當初這段看似磨難的經歷,讓謝霆鋒從年少輕狂走向了真正成熟,懂得了到底要靠努力而非星二代的名聲遺傳來贏得社會認可,創造自身的價值。一起本來可以“私了”的交通肇事案,因爲法律的零寬容,最終造就了一個不一樣的謝霆鋒。
法律應該讓王爍“變成”謝霆鋒,而不是讓他在歧路上越走越遠。只有對所有“二代”一視同仁,一旦觸犯法律絕不輕縱,纔是對社會公正的捍衛,同時也是對這些“×二代”的真正保護。廣東畢舸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