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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關穎)日前,我市出臺了《西安市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管理辦法》,其中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在營業時間內必須配備駐店藥師專職從事處方審覈和用藥諮詢服務工作。新辦法將於今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
城六區新開藥店不得小於80平米
昨日,記者走訪了我市多家藥店。市民劉大媽說:“一般買藥,我都不敢去太小的藥店,一是怕藥不全,二是不太放心”。在走訪中記者發現,雖然大部分藥店都能按照之前的規定經營場所面積在40平米以上,但仍有一些小藥店經營面積還不到20平米。
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我市對原有的《西安市藥品零售企業開辦及變更管理暫行規定》進行了修訂,出臺了《西安市藥品經營許可證(零售)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中明確了城六區新開辦的藥品零售企業用於藥品經營的場所使用面積必須不小於80平米;在城六區以外的區縣政府所在地、新興城市區、開發區、產業園區等新設立的藥品零售企業、營業場所內用於藥品經營的場地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平米。其餘地點新設立的藥品零售企業,用於藥品經營的場地不得低於40平米。
有中藥材、中藥飲片經營範圍的,應在經營場所內另行設置單獨的經營專區,面積不得小於20平米。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的藥品零售企業,須有獨立的經營區域,經營面積要符合要求。
藥店須配駐店藥師審覈處方
在東郊一家主營中藥的綜合藥店裏,記者看到,這裏前來抓配藥品的市民很多,有的是拿着別的醫療機構開的處方,有的是該藥店中醫開的處方。不管是哪種方式,抓完藥後總會有一位藥劑師拿着處方仔細覈對每味藥品,看抓的是否準確。市民蔡大姐告訴記者:“我抓藥總到這家店,有時候自己不懂,弄錯了都不知道,上次抓藥差點少一味,多虧專門覈對方子的師傅發現了,所以有藥劑師的核對太必要了,能放心不少”。
對於駐店藥師的配備,管理辦法中也有了規定,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在營業時間內必須配備駐店藥師專職從事處方審覈和用藥諮詢服務工作。
辦法規定,新開辦藥品零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者必須是執業藥師。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介紹,執業藥師是有從業資格的藥劑師,具備一定的藥品知識,能夠幫助市民根據病情推薦藥品,如果經營者本人就是這方面的專家,就能大大提高用藥的安全性。但在記者採訪的七八家藥店中,經營者具有執業藥師資格的寥寥無幾。
此外,管理辦法中還明確了藥品經營許可退出機制,藥品零售企業如果出現違法、違規現象,將按要求取消、撤銷、吊銷其經營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