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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16日電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當地時間15日宣佈,已批准爲塞浦路斯提供爲期3年、總額10億歐元的救助貸款,並向其發放首筆資金8600萬歐元。
據路透社報道,IMF當天發表聲明說,其執董會已批准有關塞浦路斯的中期貸款計劃,以支持該國經濟改革。IMF將立即向塞浦路斯發放首批貸款8600萬歐元。
這項中期貸款計劃是塞浦路斯與IMF和歐元集團達成的總額爲100億歐元救援方案的一部分,剩餘的90億歐元援金由歐洲穩定機制提供。該方案旨在幫助塞浦路斯穩定金融系統,實現財政可持續性和支持經濟復甦。
彭博社報道稱,作爲受援交換條件,塞浦路斯已同意對國內第二大銀行塞浦路斯大衆銀行進行破產清算,並向該國所有賬戶餘額超過10萬歐元的儲戶徵收“存款稅”,以自行募集銀行業援金。
塞浦路斯政府去年6月向歐盟和IMF申請救助,以挽救受希臘債務危機影響的銀行業。經過艱苦談判,塞浦路斯與國際救援方於今年3月底達成救助協議。
歐洲穩定機制(ESM)本月13日宣佈,已於當天向塞浦路斯交付了首筆20億歐元救助資金,並擬於6月底前向塞撥付第二筆10億歐元救助資金。《澳大利亞人報》指出,首批20億歐元救助資金將用於填補塞浦路斯目前財政上的“窟窿”,包括預算融資、償還中期與長期債務,以及金融機構的重組工作。
IMF中期貸款安排通常是援助由於生產和貿易結構性障礙而出現中期內嚴重支付困難的成員國,貸款期限一般爲3年。(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