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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駱倩雯)昨天,記者從市檢察院獲悉,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宣佈正式成立。至此,全市各級檢察院全部成立了未檢專門機構,這標誌着北京市檢察機關三級未檢機構組織體系組建完成。
去年年初,北京市檢察機關出臺了《北京市檢察機關關於進一步推進未成年人案件辦理機構建設的實施意見》。截至去年9月,16個區縣院全部成立了未檢專門機構,今年3月,市院、分院成立未檢專門機構的申請得到批准,一分院、二分院於4月完成了機構組建工作。目前,全市從事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的專門人員已達117人。
記者瞭解到,北京市未檢部門統一受理依法由本院管轄的、犯罪嫌疑人實施被指控行爲時不滿18週歲的案件及主要針對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及審查起訴工作。
在市檢察機關組建未檢機構的同時,還實現了四個“統一”:統一機構名稱,與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對應,北京市的未檢機構統一名稱爲“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統一機構職能,實行“捕訴監防”一體化職能,由同一承辦人負責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訴、訴訟監督和預防幫教等工作;統一主管檢察長,未檢部門由主管公訴的副檢察長負責;統一受案範圍,出臺《北京市檢察機關關於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門辦理案件受案範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