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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提要:
“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可謂說易行難、任重道遠,但唯其艱鉅繁難,才需要拿出更大智慧特別是拿出更大勇氣,啃硬骨頭,過深水區。新一輪轉變政府職能的大幕已經拉開,改革進入攻堅克難的重要關頭,讓我們以鮮明的態度,堅定不移地推動改革、推進善治,真正實現“改革不停頓”,釋放最大“改革紅利”。
繼一個月內兩次召開常務會議,取消和下放133項行政審批事項之後,國務院13日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就落實機構職能轉變各項任務發出動員令。李克強總理在講話中強調,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該管的事務管好。機構改革不易,職能轉變更難。開弓沒有回頭箭,後面的任務更艱鉅。
轉變職能是本輪機構改革的核心,本質上要解決的就是“政府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問題,必須要面對的就是如何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增強治理”的問題,而“應放盡放,應管儘管”,正是對上述問題的生動迴應。“開弓沒有回頭箭”,更再次傳遞出新一屆政府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提高政府效能的意志和決心。
該放的權捨不得放,該管的事沒有管好,這是政府治理中存在的老問題。辦個事、立個項要蓋幾十個公章,將許多企業、個人擋在投資創業的“玻璃門”外;“一個項目可批給張三也可批給李四,可早批也可晚批,可多批也可少批”,給“吃拿卡要”、尋租腐敗留下了空子;機構臃腫難免導致人浮於事、推諉扯皮……凡此種種,讓老百姓惱火,更給政府形象抹了黑。事實證明,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是激發社會活力、做大經濟蛋糕的必然要求,是嚴格市場監管、健全公共服務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公平正義、建設廉潔政府的必然要求。努力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政府的公信力、執行力和權威性才能夠得到有效提升。
簡政放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推進起來卻很不容易。多年來,我國的行政體制調整始終沒有止步,前後七輪規模較大的政府機構改革,也無不是圍繞“削權”、“放權”展開。從“精簡領導班子”到“消除政企不分”,從“強調公共服務”到“突出轉變職能”,每輪機構改革都直指當時的突出問題,也取得了階段性進展,但目前來看,在一些領域依然未彰其效、未盡其功。有的地方打折兌水、明減暗增,你壓縮編制,我就搞一批“臨時工”,不出幾年減下去的人和事又恢復原狀,甚至比之前還“腫”。有的事情“放過了頭”,醫療、教育等出現過度市場化傾向,食品、環境、安全生產等監管不到位,都是深刻的教訓。
簡政放權之所以不容易,最大阻礙在於部門利益的藩籬,而“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還難”。重重審批、許可的背後,往往有利益的影子,手握這些權力的職能部門,往往有攬權爭功、不斷膨脹的強烈衝動。要“削權”,要“革自己的命”,當然會很痛、很不情願,當然會陷入複雜的利益博弈之中。中編辦某官員就曾一針見血地指出:有部委總是從部門利益出發考慮問題,對機構改革方案,你這樣改,他那樣改,結果,即使方案本來是一件完整的西裝,徵求意見一圈下來,也只剩下一個坎肩了。除要打破固有利益格局之外,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在傳統發展模式下,不少地方、不少部門對依靠行政權力去穩增長、博政績有明顯的路徑依賴。把權力變爲有限權力,進而改變原來的路徑,由市場主導發展,拉動經濟轉型升級,肯定需要一個不短的過程。
“放”和“管”的問題,說到底還是“權”與“責”的問題。坦率地講,當前我們的行政體系中,權力與責任不統一、不對等的弊病仍很突出,相關制度設計亟待進一步校正。一方面,在“九龍治水、分段管理、條塊分割”的治理格局下,辦事協調起來很費力,而出了事之後又難以落實責任主體,常常是板子高高舉起,卻無處狠狠落下,最後不了了之。另一方面,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的官員選拔和任用制度還未根本改變,垂直的行政問責體系容易滲透“長官”個人的意志,而不是完全由制度說了算,對失職瀆職乃至濫用職權者的追究明顯不夠。權責斷裂,讓部分無所作爲的“太平官”有了濫竽充數的可能,也滋生了“既要攬權,又能推責”的怪圈,着實值得我們深思、反思。
“放下那些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守住那些應該管、能夠管、必須管的事”,可謂說易行難、任重道遠,但唯其艱鉅繁難,才需要拿出更大智慧特別是拿出更大勇氣,啃硬骨頭,過深水區。“喊破嗓子不如甩開膀子”,具體而言,就是要通過剛性的指標和措施,通過明確的時間表和責任書,鞭策承諾不折不扣一一兌現,接受輿論和社會的嚴格監督,決不“換湯不換藥”、“穿新鞋走老路”。與此同時,更要在法治政府的框架下,於法律層面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爲權力劃出一個清晰的邊界,從根本上鞏固簡政放權的成果,避免“一陣風”、“拉皮筋”的現象再次發生。
改革既要有智慧把握,更要有勇氣推進。新一輪轉變政府職能的大幕已經拉開,改革進入攻堅克難的重要關頭,讓我們以鮮明的態度,堅定不移地推動改革、推進善治,真正實現“改革不停頓”,釋放最大“改革紅利”,以高效的政府、廉潔的政府、簡樸的政府來服務於民、取信於民,造福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