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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治堵決策太隨意
近日到鄭州辦事,打車出門一路擁堵,隨處可見都是工地。當地朋友抱歉地說,不湊巧,你正趕上了“休克期”。
所謂“休克期”,是當地人私下的叫法。近年來一些地方因爲大拆大建和修修補補,經常需要佔道施工,加劇了道路擁堵。爲了“一勞永逸”解決這個問題,一些地方乾脆把這些工程集中到一起開工,要堵就索性堵一陣子,這就是城市建設中的所謂“休克療法”。
這雖然未寫入文件和決定,也沒見哪個地方領導明確提出過,但大家心照不宣,實際上也在這樣做。並且,這種做法並不侷限於一城一地,人爲製造的“堵城”還有不少。
在現代城市建設中,整體規劃的確很重要,但除非另起爐竈建新城,很少有城市是被“整體設計”出來的。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國內國外很多著名大都市,之所以成爲今天這個樣子,都是歷史中逐漸形成的,是城市居民共同參與塑造的。
問題是,一些地方“改天換地”的大手筆,經常能夠推行,而且還真幹成了。決策者的過度自信,經常被證明是“致命的自負”。這源於城市管理者的決策權太大,缺乏制約。這種決策體制,有利於集中力量辦大事,短期內就可以出政績。但卻很少深究實際效果如何,造成了多大浪費。主持決策者可能很快就升遷了,或者乾脆“進去”了,由下任來收拾殘局,或者推倒重來再搞一遍。這種“發展”的代價,我們承受不起。
這種以表面政績和生產總值爲核心的考覈標準,該改一改了。考察一個地方官員,不僅要看他幹成了哪些事,還要看哪些該乾的事沒有幹,評估一下耗費了多少資源、達到了什麼效果。
摘編自《新華每日電訊》5月16日文/丁永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