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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億網民首先是6億公民
新華社新媒體中心15日發佈的報告顯示,2013年中國互聯網普及率已超過42%,網民達到6億指日可待。
時下,網絡民意已經成爲一種平常化的民意表達方式,我們更該將“網民”定位爲“公民”——6億中國網民首先就是6億中國公民。因爲從本質上講,網絡民意僅僅是公民藉助網絡技術的進步而轉變了表達形式,它的本身仍然是公民的聲音。如果我們仍將中國網民定位爲一個新的意見階層和一個虛擬的壓力集團,則容易模糊和忽略網民的公民身份;進而言之,政府也容易將官員對網民的重視,異化爲官員對新技術的適應,這顯然簡化了官民互動的實質。
從第一批中國網民誕生的那天,中國網民就已經是一個意見階層了,他們從一開始就傳播信息、發表看法、反映情況,與現今的龐大網民隊伍的“所作所爲”並無多大差別。網民早就認識到了網絡民意以其平民化氣質所帶來的對權利理解的深度和廣度,是傳統媒體和其他形式的民意表達所難以媲美的,他們因此而轉換了一種表達民意的渠道和工具——由原先的直接上訪、打電話、尋求媒體、寫信等方式變爲了更迅速更方便的發帖子、發郵件、發微博。
沒有一件“大事”不是有着上億的網民在密切關注,這些事件沒有一個環節不是在民意的正義感和良心中被反覆考量。這樣強大的網絡民意是歷史上從未有過的,若有人還停留在“不用搭理那一小撮網民”的思維上,那麼現實與思想的巨大落差自然將使他們看到一個“新的意見階層”。一言以蔽之,在信息化時代,“走羣衆路線”自然也有了新的方式,既然越來越多的羣衆都躍然網上,我們的政府、幹部就該及時跟上。
摘編自《華商報》5月16日文/鄧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