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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臺建林
5月15日,“全國打擊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經偵部門在鐘樓郵局廣場向市民宣傳防範經濟類犯罪,尤其是防範非法集資、傳銷、生產假冒僞劣商品以及假幣、假髮票、銀行卡等經濟犯罪知識。據警方介紹,過去十年間,西安有數以十萬計的市民陷入到非法集資的泥潭中無法自拔。
5月初,西安市啓動爲期一個月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教育月活動。據悉,本次活動以“遠離非法集資,建設和諧西安”爲主題,將深入基層和社區,向老年人、城中村拆遷戶等重點人羣宣傳普及與非法集資相關的金融知識。活動期間,各區縣、開發區將在規模較大的重點社區、街道、集鎮設置宣傳服務諮詢臺,要採取措施堅決杜絕投資類公司在全市城中村拆遷區域,開展理財等集資宣傳。同時向廣大羣衆介紹合法的投資渠道和理財方式,揭露非法集資的慣用伎倆及社會危害。
今年1月,西安市召開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工作會議,西安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去年西安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非法集資案件17起,其中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件立案12起,集資詐騙案件立案5起,涉案金額共10.63億元,其中過億元的4起,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6起。
西安市金融辦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從掌握的情況來看,西安市非法集資風險主要集中在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和投資類公司,以及投資辦學領域。
其實早在2011年,陝西省民政廳就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民政局、各民辦辦學機構要認真搞好民辦學校集資建校情況的清理,嚴格禁止民辦學校集資建校。
通知要求,各類民辦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金融政策,依法籌措、管理、使用好建校和辦學資金。學校舉辦者不得向學生、學生家長籌措資金,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對違法違規集資建校,抽逃資金,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終止其招生辦學資格,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