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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張西陸)廣州戶籍自主創業人員入駐市級創業基地經營的,可獲得爲期2年、每年最高5000元的場租補貼。同時,市級創業(孵化)園區型基地亦可獲得當年一次性5萬元的場租補貼。記者昨日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獲悉,《廣州市創業(孵化)基地場租補貼試行辦法》(簡稱《辦法》)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的補貼對象分別爲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人員,前者要求是2009年1月1日後經廣州市市一級認定併爲進駐創業人員提供場租減免等優惠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後者則爲2010年1月1日後入駐基地並正常經營滿一年且準時支付場地租金的本市戶籍自主創業人員。
《辦法》規定,針對門面型、市場型、樓宇型的基地,給予當年一次性2萬元場租補貼;園區型的基地則給予當年一次性5萬元的場租補貼。
針對創業人員則按租賃面積給予場租補貼,即實際租賃面積爲100平方米及以下的給予每戶1000元/年的場租補貼;實際租賃面積爲101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的給予每戶3000元/年的場租補貼;實際租賃面積爲501平方米及以上的給予每戶5000元/年的場租補貼。創業人員的場租補貼最長期限不超過2年。
即日起至5月27日期間,市民可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查閱《辦法》具體內容,並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