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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名人郭美美又一次華麗地出現在公衆視野,依然是勝利者的姿態。兩年前她開着價值240萬元的瑪莎拉蒂和一輛奧迪車相撞,後者負全責。郭美美將肇事方告上法庭。最近終審下來,後者需賠償車輛維修費、車輛貶值費共60.3萬元,保險公司賠付交強險的賠償2000元。據說肇事方投保了保額2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那麼即使有“不計免賠”,也要自掏腰包40多萬元。
這次之所以抓人眼球,與其說因爲她是郭美美,不如說因爲她開的是瑪莎拉蒂。近年來,只要涉及到豪車,一些原本簡單的小剮蹭、小衝撞,多半會升級成一起引人關注的大事件;如果其中一方是普通車車主且負主要責任,事態如何演化頓成熱點話題。
這類門不當戶不對的親密接觸,幾乎都會導致一個“賠不起”的難題:豪車動輒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維修費,甚至要加上貶值費,不僅交強險賠付的2000元是杯水車薪,也大大超出了一般三責險的賠付上限。對豪車車主一方來說,至多意味着資產的些許貶值;而對於普通車車主一方來說,則可能是場傾家蕩產的大禍。
現在地球人已經無法阻擋越來越多的豪車上路,懸在所有普通車車主頭上的風險也日益增大。爲了對付這些裝着輪子的“經濟炸彈”,民間發明了很多偏方,核心是“惹不起躲得起”:有公交車隊在辦公室裏張貼各類豪車的識別圖,讓公交司機們惡補知識,牢記在心;有電視臺交通頻道“溫馨提示”,“某方向有價值1300萬元的勞斯萊斯正在行駛,請過往司機朋友注意避讓”;有懂得權衡者,剎車失靈時寧可自己翻車,也要保護前面豪車的尾標完整;就怕那學藝不精的,避開一輛寶馬7系,卻撞向了“僞裝”成帕薩特的輝騰6.0……
誰都知道,靠這些小偏方治不了大病根。要化解公衆的焦慮,歸根結底還是要靠制度保障。而看看專家對普通車車主的建議,除了專心開車外,就是提高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20萬不夠保50萬,50萬不夠保100萬。且不論到底保多少才能跟上富人們不斷提升的消費品位,單說那多投的幾百元,分明只能保一種叫做“豪車出沒”的風險。一部分人制造的風險,由另一部分人全額買單,是否有失公允?
“窮撞富”不是中國特產,值得我們深思的是如何化解緊隨其後的“賠不起”。這方面其實有很多“他山之石”,比如“無過錯制度”——無論事故責任在誰,都由各自保險公司進行賠償而不需賠付對方;比如“無保險和保險不足駕駛人保險”——肇事者保費不足以支付維修費用,由豪車車主所投保險公司一攬子兜底;比如設立車主援助基金——雖然也要大家掏錢,但繳費低廉,因而覆蓋面廣。
合理的思路應該是:讓開得起豪車的人多承擔一些與其造成風險相符的費用,對於普通車車主,則應降低其投保成本,保險公司靠“大數法則”贏利。但是在目前不盡合理而又雷打不動的統一價格體系下,保險公司對於豪車保險積極性不高,很多豪車因投保無門而在路上“裸奔”;衆多普通消費者則被迫過度保險,才能獲得一點基本的保障。
保險本質上作爲一種分散風險的互助制度,理應通過周密的制度設計,在尊重法理和順乎情理之間找尋一種平衡。也許在即將重啓的車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中,我們可以期待一個答案。(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