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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感謝檢察官!如果沒有您,可能我們以後的人生軌跡就變了。”一個面容清秀的男孩這樣說道。男孩姓魏,是天津市薊縣人,現在就讀於南京財經大學。男孩之所以這樣說,一切還要源於一年前的一起案件。2012年的4月,魏某和同校的賈某(二人均系天津市薊縣某中學高三年級學生)因瑣事發生誤會而產生矛盾,隨後,魏某和賈某各自找到同校同學王某、劉某和白某,雙方約定在縣城北外環的某路口處“解決問題”,到場後,幾人便扭打了起來,打鬥過程中,魏某的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右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部皮膚裂傷、雙眼鈍挫傷,經鑑定爲輕傷,後魏某報案,幾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事情發生後,魏某等幾名原本朝夕相處的同學便不再說話,彷彿成了陌生人。6月,緊張的高考隨之而來,幾名學生經過刻苦學習,均取得了不錯的成績,魏某被南京財經大學錄取,賈某被華北電力大學錄取,白某被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劉某被廣播電視大學錄取。
薊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受理了這起在校生聚衆鬥毆案件,由於案件的特殊性,在辦理過程中,承辦人全面瞭解掌握案件情況,結合相關法律規定,做了大量細緻的工作。經過認真考慮,承辦人認爲,本案系同學間的小矛盾糾紛而引發,犯罪情節較輕微,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都較小,且現五名當事人中除王某外,均爲在校的本、專科學生,王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也很輕微,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本着寬嚴相濟的形勢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同時,也爲了積極傳遞關愛失足未成年人的社會“正能量”,讓這些孩子們能有更好的前程,經過與當事人及其家長的調解、談心,幾名當事人都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最終達成了刑事和解,檢察機關對此案做出了不起訴的處理決定。日前,魏某等幾名學生和他們的家長來到薊縣檢察院,向案件承辦人當面致謝,並送來了“化解社會矛盾、圓我大學夢想”的錦旗,孩子們說,以前認爲打個架沒什麼,沒想到後果卻這麼嚴重,萬分感謝檢察官,如果沒有您,可能我們以後的人生軌跡就變了。孩子們還表示對以前的錯誤行爲感到羞愧和後悔,在今後一定會盡最大的努力回報社會,做知法、守法的人! (通訊員劉宗浩李海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