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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急救,打120,突發心梗,家屬本想去總醫院或胸科醫院,衆所周知的專科和綜合醫院,120以距離遠爲由拒不送醫,只送周邊小醫院或南開醫院,到南開醫院監護室發現10個病人,全部爲120從各區‘蒐羅’來的,北辰、東麗、紅橋、西青哪兒都有,據傳因南開醫院給的回扣高,沒人管嗎?”市民劉小姐近日反映,當時病人家在金緯路,去總醫院或胸科醫院與去南開醫院距離相差不大,但是120要送南開醫院。
今年4月也發生過一例因120轉送醫院與家屬最初意見不一致,而引發的糾紛。當時一位家住和平區營口道與雲南路交口的病人在凌晨撥打120急救,患者家屬最初提出送往總醫院或胸科醫院,但120車上醫生建議去其他同級醫院,因這兩家醫院當時急診病人爆滿,這位病人又情況危重,怕不能及時得到救治,後經家屬簽字同意後,轉送到南開醫院,不幸的是幾個小時後病人去世。
真是哪家醫院給回扣高就往哪兒送?記者聯繫了市急救中心信訪辦。信訪辦反覆表示120出車後,轉送到哪家醫院必須尊重家屬意願,將病人送往有能力救治的醫院,“去哪家醫院必須要有家屬的簽字。”對於劉小姐提出的本來想送往總醫院或胸科醫院救治,最後卻送到了南開醫院一事,信訪辦說有時這是不得已的事。“總醫院和胸科醫院附近堵車嚴重,有時路上堵着好幾輛120,有時到了急診部門口,因爲裏面病人太多,沒有平車,病人下不去,又堵住了。以前就有過因堵車而不得不換醫院,結果病人死在120上的事。而且南開醫院也是三甲醫院,有救治能力。”同時反覆強調:“送到南開醫院也必須是家屬簽字同意的。”前文提到的那場糾紛,信訪辦作出了這樣的說明:“詢問兩位家屬準備去哪家醫院就醫,家屬說去胸科或總醫院,由於醫生之前執行轉送任務,已知胸科醫院和總醫院均呈爆滿狀態,很多病人等待就醫,急診室對120轉送的患者無法及時接診,考慮該病情危重,若去此兩家醫院可能無法得到及時救治,將此情況告知家屬,建議家屬就近去其他同級醫院,考慮一中心醫院相對距離遠,家屬同意後選擇了附近的南開醫院並在院前患者病情告知書上簽字確認,急救人員採取坐位搬動病人至救護車上,救護車於早上5點03分駛離現場。在車上曾給予吸氧,靜脈點滴異舒吉等治療,於心電監護下將病人轉送至南開醫院急診,到達急診室時間爲5點08分,僅用時5分鐘,到達急診室時患者生命體徵穩定存在,靜脈通暢。急救人員向南開醫院急診室接診大夫交代患者病情後撤離。患者後來於9點35分死亡與120救治轉送無關。”
120急救車上的工作人員是否拿了南開醫院回扣呢?信訪辦表示經調查覈實無此事。
記者又聯繫了市急救中心的通訊調度科,這裏負責120的接線以及車輛派出等工作。經瞭解,每天120的出車要達到420趟左右,轉送的醫院主要是總醫院等綜合性大醫院,還有環湖、胸科等專科醫院。
經向總醫院瞭解,這家醫院每天收治的由120送來的急診患者有20位至30位,多爲情況危重的病人,很多還沒有家屬陪伴。本報記者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