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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一種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仲裁在國際商事活動中被廣泛應用。全球化發展以及中國世界貿易大國的地位使得中國的仲裁市場日益重要,境外仲裁機構紛紛欲搶佔中國的仲裁市場。雖然中國目前存在幾百個大大小小的仲裁機構,卻沒有一個可以稱得上真正意義上的國際仲裁中心
本報記者汪閩燕
5月10日至15日,“中國與國際商事爭端解決”高級國際研討班與圓桌討論會在西安交通大學舉行,來自國內外的百餘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與會者就國際爭端的解決方式、中國仲裁現狀、中國仲裁與國際仲裁等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中國仲裁市場廣大
仲裁,作爲一種司法外的糾紛解決方式,由於其具有公正、方便、快捷、費用低、保密性等特點,受到糾紛當事方的喜愛。特別是在國際商貿領域,來自不同國家的交易方,更加偏愛仲裁這種方式。法院的判決一般時間比較長,而且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差異往往也會造成同一案件在不同地方判決結果不同,因此,在國際商貿合同中,仲裁條款幾乎成爲合同的必備條款。“仲裁之所以在國際商貿中廣受採用,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仲裁的執行力問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監督協調處處長姚俊逸介紹說,“由於世界上已有148個國家和地區加入《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簡稱“紐約公約”),仲裁裁決在絕大多數國家能得到承認和執行。而法院判決就不一樣,有些國家並不承認他國的法院判決。”
隨着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國加入WTO,中國融入世界的腳步加快,中國與世界各國的貿易往來不斷增多。貿易往來增多意味着糾紛的增多,而作爲國際糾紛解決的主要方式,仲裁被廣泛應用。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單文華表示,經濟交往深化使得爭端解決的需求增大。牛津大學副校長Ewan McKendrick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的仲裁市場在國際上越來越大,許多國際仲裁機構都意識到了這一點,並且在不斷地、積極地開拓中國市場。他指出,在實踐中,國際商事交易雙方傾向於選擇一個第三國或地區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所以對於外國機構而言,中國是一個很大的市場。
McKendrick教授的說法得到了姚俊逸的呼應。姚俊逸表示,外國仲裁機構正把中國作爲主要的業務拓展對象。根據有關數據,香港、新加坡等這些境外仲裁機構受案量的增長(當事人構成)主要得益於中國企業仲裁的增長。根據國際商會仲裁院的一份報告,從2006年開始,中國已經是國際商會仲裁院在亞洲地區仲裁最多的國家。爲了更好地爲中國企業服務,國際商會仲裁院在香港開設了分院。
中企在海外仲裁十訴九敗
正如前所述,在國際商事交易中,仲裁是解決爭端的一種主要方式。但是,有一種現象卻令人擔憂,即中國企業在海外仲裁中有着相當高的敗訴率。姚俊逸提到,有相關調查顯示,中國企業在海外的仲裁幾乎十訴九敗。對此,與會的大多數專家都有同樣的感受。
從客觀上分析,高敗訴率有很多原因,這與案件的具體情況相關,比如中國企業本身就違約在先。但是,與會專家也認爲,這也從另一方面說明中企在應對海外仲裁時的“觀念淡泊”及“力不從心”。
單文華表示,這與中國牴觸訴訟的文化有關,中企向來對訴訟敬而遠之,主動提起訴訟的少,而作爲被告的多。在應訴時,企業的領導多認爲這是一項技術活,全部交給律師處理,而如果律師經驗不足,那麼敗訴或爭取利益的空間就小。作爲有豐富實踐的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楊國華對此有深切的感受。他提到一個現象,即第二天要開庭的仲裁案件,卻經常還未收到當事方的答辯意見,這在國際上是不可想象的。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法學院前院長LeonTrakman教授,作爲一名著名的國際仲裁員,認爲一個主要原因是中企在國際仲裁中缺乏經驗,雖然過去10至20年的發展中,中企在應訴方面已經有了很大的提高。
Ewan McKendrick教授則建議,中企應慎重考慮是否在合同中選擇仲裁。如果選擇了仲裁,那麼就必須慎重考慮選擇仲裁地點和仲裁的適用法律。
“當前,中國涉外法律人才相當匱乏,能做國際業務的律師鳳毛麟角”,單文華表示,這也成爲中企高敗訴率的一個因素。
提升中國仲裁機構國際競爭力
1956年,我國成立了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隸屬於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展涉外仲裁工作,標誌着現代仲裁製度的初步建立。隨着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國的仲裁案件數量不斷增多,姚俊逸介紹,目前貿仲的案件受理量在世界排名前兩位。
然而,貿仲案件受理量的大幅提高,並不意味着貿仲就成爲了國際仲裁中心。而實際上,中國的仲裁機構要成爲在世界上有競爭力的國際仲裁中心,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與會的國內外專家均表達了同樣的看法。
中國商務部條法司前司長張玉卿認爲,目前,選擇到中國仲裁機構仲裁的基本上都是由於中企選擇在中國仲裁,很少有雙方都是外方而選擇在中國仲裁的。而只有外國企業均願意選擇中國仲裁機構,才能真正體現中國仲裁機構在世界上具有競爭力。
當前,中國的仲裁機構爲數不少,多達幾百個,卻沒有一個在國際上能成爲國際仲裁中心,這與我國世界貿易大國的地位極不相稱。單文華表示,我國目前在仲裁服務提供方面跟不上形勢的發展,這與我國的仲裁體制有關,許多仲裁機構帶有行政化的色彩,而這經常受到國外的質疑。Trakman教授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的仲裁機構要成爲國際仲裁中心,就要去中國化,因爲如果仲裁機構與國家背景聯繫過於緊密,就會讓人覺得仲裁機構不夠中立。
要打造中國的國際仲裁中心,就必須樹立中國仲裁機構的品牌形象。而這個形象包括專業化水平、公正、獨立、有效、中立、私密性、收費合理等方面,Trakman教授表示,只有這樣,纔會吸引國際商事當事方選擇中國的仲裁機構。張玉卿說,中國仲裁機構要走向世界,就必須調整與國際不符的規則。
其實,中國仲裁機構要成爲國際仲裁中心,爲世界各國商事當事方提供服務,在單文華看來,背後彰顯的是治理良好的國家形象。因爲國際商事當事方選擇仲裁機構,不僅僅在於這個仲裁機構是中立的、客觀的、可靠的,而且在於機構所在地國家法律能提供有效的保障和監督。而目前在全球經濟聯繫越來越緊密的情況下,世界需要中國,中國也需要世界,所以目前是打造中國國際仲裁中心的良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