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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網上幫辦楊暘即時播報 2013年 4月底,市民魏先生在淘寶網參加了聚划算活動,標明價值5899元的液晶電視機僅售2999元,他預付了99元定金。但聚划算活動結束後,電視機不但沒有回到5899元的原價,反而比魏先生的成交價格還要低。此時,魏先生頓感被忽悠,但想要反悔取消交易,預付定金已無法索回。
魏先生購買商品網點截圖
魏先生說:“五一放假期間,我在淘寶聚划算看到淘寶推出的海爾統帥液晶電視的團購,該團購標明原價5899的液晶電視,現在團購只需2999元,讓利幅度頗大,但前提是需要提前繳納99元定金,等到團購結束後,支付其餘2900元就可以了。看到團購如此讓利,我就參加了該團購,繳納了99元定金。誰知團購結束後,我再次登錄該商家網頁,看到團購結束後現在售賣仍爲2999元,於是頓時有了一種‘被忽悠’的感覺,於是聯繫賣家表示不想購買該商品時,卻被賣家告知不買該商品是可以的,但預交的99元定金是不予退還的。”
魏先生交易記錄
此外,據魏先生說,在聚划算活動結束後,他又打開了該商品的銷售頁面,發現該商品團購結束後仍然標明“原價5899元”,而價格卻變成2998元。 5 月10日,該商店又是一波新的聚划算活動,價格變爲更低。魏先生表示,如此銷售策略讓消費者覺得無法再信任商家所謂的原價。記者從淘寶聚划算網站看到,淘寶聚划算網站有“ 30天最低價”的承諾,但實際情況是,魏先生時隔不到20日以低一元的價格成功從同一網店購買到同一款產品。
魏先生交易記錄
魏先生交易記錄
網上幫辦記者通過淘寶網專用聊天工具阿里旺旺,與出售海爾液晶電視的網店客服人員取得聯繫,記者詢問該商品是否以原價5899元銷售過該商品時,賣家客服表示“由於該網店價格比較優惠,從未以5899元銷售過改款液晶電視。”
記者向律師諮詢得知,“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爲擔保的擔保方式。通常“定金”與“訂金”有着本質的區別,“定金”通常是不可以退還的。但賣家銷售標註原價存在爭議,該款商品涉嫌“價格欺詐”,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再先,消費者理應要求賣家退還所交“定金”,如果賣家不予退還,消費者可以將賣家的“價格欺詐”行爲向活動發起方,即淘寶網或賣家網店所落地的物價部門進行投訴。
(網上幫辦諮詢投訴熱線28201031/28201095/28201020,如市民有問題或意見可直接與天津網網上幫辦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