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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蘭州5月21日電(崔琳)“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並不難,但是蘭州市的城市戶口都附帶着福利,特別是在最低生活、教育、醫療、廉租房等方面保障均區別於農村戶口,因此,取消劃分以後,公共服務均等化,顯得意義重大。”蘭州市公安局戶政管理處處長杜天春21日表示。
當日,蘭州市公安局召開戶籍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對外宣佈從今年5月1日起,在蘭州市範圍內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將城鎮、農村居民戶口統一登記爲“居民戶口”。此舉意味着蘭州市已告別城鄉戶籍二元時代。
杜天春介紹,截至2012年12月31日,蘭州市戶籍人口達321萬,其中非農業人口202萬,農業人口119萬。蘭州此次推行戶籍制度改革將使119萬的農業戶口將變爲居民戶口,享受城市戶口附帶的社會福利以及社會保障。
杜天春說,根據蘭州市城鄉戶籍二元結構長期並存的情況,2012年12月5日,蘭州市委、市政府辦公廳下發《蘭州市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從2013年起,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據此,蘭州市公安局出臺《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試行)》,並決定自2013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杜天春表示,此次改革除取消農業戶口這一亮點外,還進一步放寬了有關落戶的條件,其中涉及購買、受贈、繼承、自建房、租賃公房、租賃私房落戶,投資、經營、興辦實業人員落戶,引進人才落戶,大中專院校畢業學生落戶,城市人口遷移農村落戶等5類共12種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規定,在蘭州務工或經商滿2年以上並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在城關、七里河、西固、安寧區內連續務工滿10年的,在紅古、永登、榆中、皋蘭行政區劃內連續務工滿5年的,可申請落戶。對投資、經營、興辦實業的業主,投資300萬元以上可申請落戶。城市人口在農村擁有個人合法固定住所,也可申請將戶口遷往農村落戶。(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