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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汽車公司職員爲謀財,撬開同事文件櫃盜竊現金,並駕駛公司汽車逃匿。4天后,該職員良心發現後自首。鑑於該職員已退賠損失且獲得被害人諒解,北辰區法院日前以盜竊罪判處其拘役3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31歲的王某是本市一家汽車貿易公司的商品車管理員。今年2月24日17時許,王某在公司的辦公室內,撬開同事李某的文件櫃,竊取現金2400餘元。作案後,王某駕駛公司的一輛寶來牌汽車迅速逃匿。當月28日,過了4天逃亡生活的王某又駕駛着公司的汽車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後公安機關將贓款及汽車發還被害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