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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開庭審理項生源故意殺人案,這一樁普通刑事案件因涉及18年前的舊案,或致出現成爲近期“浙江叔侄”案的翻版。
近期,“浙江叔侄”案被媒體廣爲關注,涉案人張輝、張高平兩人蒙冤入獄十載,已於日前獲得國家賠償金共計200餘萬元(人民幣)。與“叔侄”案相似,22日開庭審理的項生源一案,其18年前犯下的罪行卻被張冠李戴給陳建陽等5人,他們被判死緩,已在獄中度過17個春秋。
1995年,浙江蕭山發生出租車女司機被劫殺案件。當年警方認定,是蕭山籍男青年陳建陽、田偉冬、王建平、朱又平、田孝平所爲。兩年後,陳建陽等5人被判死刑緩期執行。
但2011年,杭州警方在偵查其他案件時發現該案另有真兇。警方於2012年12月18日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項生源立案偵查。今年1月4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項生源。同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宣佈對陳建陽等人進行立案複查。
21日,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對陳建陽等5人進行再審。合議庭將擇日公開開庭審理。
22日,浙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被告人項生源故意殺人案。蕭山女司機被劫殺案的疑似“真兇”項生源是杭州市蕭山區人。
嘉興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5年3月20日11時許,被告人項生源在杭州市蕭山區衙前鎮汽車站附近,坐上女青年徐彩華駕駛的紅色夏利出租車回家。途中,兩人因車費等問題發生爭執,項生源藉故下車,從路邊撿起一石塊隨身攜帶。上車後,兩人再次發生爭吵,項生源即用石塊擊打被害人頭面部,又掐頸、捂嘴,並將被害人拖出車外棄於路邊,致其死亡。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項生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嚴懲。項生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庭審中,項生源表示認罪。其辯護人提出,指控項生源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還存在疑點,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將擇期公開宣判。但公衆更關注的可能是對陳建陽等5人的再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