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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昌平)北京郵政速遞的分檢員薛小風在駕駛老年三輪助力車上班途中,不甚撞倒行人徐某,後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死者徐某系一公司董事,收入頗豐,不過,在今天上午大興法院審理薛小風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時,徐某的家屬明確表示,人死不能復生,考慮到薛小風家庭貧窮,把72萬元的索賠金額降低爲17萬元。
薛小風今年38歲,甘肅人。聽完公訴人宣讀的起訴書後,薛小風說了句:“我沒意見。”接着就低頭不停的抽泣。據檢方指控,薛小風於2013年2月,無證駕駛無號牌老年三輪助力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大興區黃良路時,駛入非機動車道,將由東向西行走的徐某撞出,致徐某受傷倒地。後薛小風停車並先後撥打急救、報警電話,並隨救護車一起將徐某送至醫院搶救,但徐某因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薛小風駕駛的無號牌老年三輪助力車爲汽車。經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交通支隊認定,薛小風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徐某無責任。公訴機關認爲,薛小風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薛小風介紹,他的車是三輪汽油車,分5擋,車沒證,他也沒駕照。事發時,他開老年助力車去上班,後邊有個大車認爲他開得太慢,用大燈不停地晃,於是他把車開到了非機動車道上。
徐某的家人介紹說,徐某是一家公司的董事,經過覈算,按法律規定,索賠金額應該是72萬元,但是,考慮到人死不能復生,且薛小風家庭貧窮,特降低索賠數額,僅要求被告賠償17萬元。
“我願意賠償,但我家人確實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我可以分期賠償。”薛小風看着原告席上的徐某家人,不停的道歉。
大興法院今天未對此案作出判決。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