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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呼和浩特5月24日電記者史萬森通訊員段連發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歷時兩個多月,深入70餘家企業,徵求服務企業發展意見,調研組形成涉及企業糾紛情況、影響制約企業發展因素、爲企業發展提供司法援助等13份調研報告。
調研組認爲,要繼續完善便利企業訴訟機制,加強法院窗口建設,強化對涉訴企業的訴訟引導、訴前調解、判後答疑等職能,方便企業訴訟。要加強審限管理,避免因訴訟週期過長而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完善多元化解糾紛機制,全面加強涉及企業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工作,對具有調解可能的案件先行調解,引導企業通過非訴途徑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