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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盧志堅通訊員陳方忠黃芹)“當初遞申請時,我權當來碰碰運氣,沒料想,還真獲得了檢察幫助!”近日,在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檢察院控申接待室裏,刑事被害人小沈從檢察官手中接過經濟救助金與法律援助函,滿懷感激。
小沈是一名職業技術學校的學生,被人毆打成重傷,卻沒有得到任何賠償。家境貧寒的他已自行支付醫藥費2萬多,無力承擔繼續治療的費用。5月2日,案件移送至吳中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在送達《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書》的同時,將特別製作的《刑事被害人申請檢察幫助告知書》一併送達。將信將疑的小沈抱着試一試的心態,遞交了檢察幫助申請。沒想到,竟然很快就通過審查,獲得了經濟救助和法律援助。
“從去年開始,我院就着手進行刑事被害人權利救濟方面的探索。”吳中區檢察院檢察長陳飛介紹,去年6月,該院聯合區衛生局、司法局、民政局,開展集經濟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輔助、社區幫助爲一體的刑事被害人“四助工作”制度,最大限度形成援助合力。
今年5月,該院推行權利救濟主動告知機制,將“四助工作”擴展到全部刑事被害人,並精心設計了《刑事被害人申請檢察幫助告知書》,送到每一起案件的刑事被害人手中。該制度推行以來,該院已幫扶刑事被害人42人次,在撫平被害人創傷、化解社會矛盾與修復社會關係方面取得積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