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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廣軍)2012年,長沙市中院審(執)結各類案件13692件,各基層法院審(執)結各類案件50638件,案件質量和司法績效考覈全省第一。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鍾鋼近日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調研,要求長沙審判機關要認真履職,做法律的捍衛者、當人民的守護神。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羅衡寧參加調研。 2008年至2012年,全市兩級法院審(執)結各類案件超過30萬件,結案總數超過全省的五分之一,法官人均辦案數達到全省的兩倍。近年來,長沙法院服務長沙經濟社會發展,以有效執行確保企業合法權益,執行中的限制高消費令、委託調查令等聯動威懾方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推介,執行“清積”案件合格率達100%,執行的“長沙模式”受到中央“清積”領導小組充分肯定。
鍾鋼強調,長沙審判機關要積極創新,用法律規範、引導、約束公民的社會行爲;要服務發展,爲長沙新一輪的跨越式發展助推出力;要嚴管隊伍,確保法官隊伍政治堅定、紀律嚴明、乾淨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