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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近日有媒體關於“成爲美國公民後可直接在京高考並獲10分加分”的報道引起關注,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24日晚迴應稱,該報道對現行高考相關政策理解不準確,相關信息不屬實。據介紹,按照教育部規定,在中國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所在省(區、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有關省級招委會指定的地點報名。即使這名非京籍高中生加入了美國國籍,也不能無條件直接參加北京高考,而需要到公安機關辦理《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針對“這名非京籍高中生加入美國國籍後能否以留學生身份報名參加中國高考”的問題,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規定,自2010年起,來華留學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兩年以上的記錄。
對於“10分加分優惠”,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說,北京市的具體規定是:歸僑、華僑子女和歸僑子女,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報道中提到的這名非京籍高中生加入美國國籍後,只是按外國僑民對待,無法享受對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的高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