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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事
廣州日報佛山新聞:【“路爭”傳奇佛山上演誰比誰更“穿越”?】去年佛山共教育、處罰行人、非機動車達9.6萬宗,處罰密度顯低於北京。禪城交警稱,單純依靠處罰來治理“亂穿行”效果有限,今年將並重處罰和教育。如果行人不聽從交警勸導或制止,將給予嚴罰。
點評:
“中國式過馬路”的陋習已久,但近段時間來,似乎全國各地都有新招問世。比如有的地方罰款,有的地方看教育片,有的地方穿馬甲,可謂是百花齊放。不管怎麼說,能重視這個事情是好事。看到各地開始想辦法動腦筋,先不論這些方法是不是完全得當,邁出第一步就已經值得稱讚。
在這之中,最爲普遍也最具爭議的話題便是是否應當嚴厲執罰的問題。有人說了,亂穿馬路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罰款是不是有點興師動衆了?我看,“中國式過馬路”何來,就起源於有人認爲法不責衆。有的人亂穿馬路是爲了趕時間,但不可否認有的人其實根本並非趕時間,只不過世界上本沒有亂穿馬路大家都穿了我也便穿了馬路。我曾有過這種切身體會,站在十字路口除了我其他人都穿過去了,孤獨留下的我竟然有點不好意思,違法的成了慣例,守法的反而成了異類。無論有怎樣的藉口,這不正常。所以,談到罰款問題,只要是於法有據,我贊成罰款,而且贊成無差別地嚴格執罰,以打破“法不責衆”這種漠視規則意識的錯誤觀念。既然大家都認同交通規則必須遵守,那大家也必須都爲違反這個規則而受到處罰,無一例外。
不過,話又說回來,罰款不是萬能的,沒有罰款在某些時候是萬萬不能的。在短期內,罰款的大範圍增加對於提高行人遵守交通規則肯定有很大促進,但這可能並非長期辦法,除非也像安裝道路攝像頭一樣安裝專門針對行人的攝像頭,也弄個“行人牛肉乾”之類的東西,否則長期罰款下去對警力和市民的容忍也是一個很大考驗。
在我看來,要治療“中國式過馬路”這項頑症,不是單單哪一味藥就可以剷除病根,而是要採用雞尾酒療法——多種藥材同時服用,才能補齊短板。除了罰款,志願者隊伍維護秩序也要跟上。最爲重要的,是相關部門趕緊對於不便市民過馬路的地方對症下藥,該延長紅綠燈時間的就延長,該建天橋的就建天橋……只有各個方面的措施都完善到位,“中國式過馬路”纔可能真正迎來解決的機會。
但這些對策還只是必要條件之一,嚴格的法律法規和整治行動可看作“天時”,完善的行人過街設施可謂是“地利”,但最爲重要的卻是“人和”。說來說去,最經濟、最高效、最人性化的做法,無非還是那句老話——“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