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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市“城中村”中8個留守兒童在玩耍。新華社發
當前,作為兒童失蹤的重要原因,拐賣兒童犯罪正呈現新的特點。公安部刑偵局打拐辦主任陳士渠25日告訴記者,當前,通過搶劫、盜竊、拐騙等手段拐賣兒童的犯罪已大幅下降,但此類犯罪仍屢禁不止。另外,留守兒童、流動兒童正成為被拐賣的高危人群。
拐送銷形成產業鏈
陳士渠通過微博接受了記者的采訪。他是最早實名開通微博、倡導微博打拐的公安部打拐辦官員之一。如今,他在新浪微博的粉絲超過400萬。通過微博搜集拐賣犯罪線索,他說自己“不是一個人在戰斗”。
對於目前我國的打拐形勢,陳士渠說,伴隨公安機關高壓嚴打態勢,拐賣兒童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但“形勢依然嚴峻”——“買方市場”需求旺盛、販賣嬰兒犯罪屢禁不止、跨國拐賣案件上昇。
據介紹,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細致,拐騙、中轉、接送、販賣兒童各個環節均由專門人員負責,形成了“拐、送、銷”的罪惡產業鏈。
“由於滋生犯罪的土壤尚未徹底鏟除,買方市場需求旺盛,部分地區拐賣犯罪依然突出,反拐工作任重道遠。”陳士渠說。
同時,重男輕女、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多子多福等傳統觀念在一些地區仍然根深蒂固,這使得以販賣男童為主的拐賣兒童犯罪在一些地方仍呈多發態勢。
此外,販賣嬰兒的罪惡利益鏈也讓一些人鋌而走險。以一個健康男嬰為例,人販子“收購價”為3萬元左右,經過層層轉手,達到7至9萬元。
監管缺失致兒童被拐
記者調查了解到,隨著大量農村人口進城務工,形成了大量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這些缺乏看護的兒童正在成為被拐賣的高危人群。
專家指出,外出務工的家庭由於忙於生計,居無定所,對孩子的監管較弱,給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機。社會和政府應給予留守兒童和流動兒童更多關注和保護,因為“失蹤兒童不僅給家庭帶來骨肉分離之痛,也給社會帶來巨大傷害”。
另外,針對買方,專家也建議將“購買被拐兒童罪”寫入刑法,有效打擊“買方市場”。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在打擊拐賣兒童犯罪時,買方只要不阻礙解救或虐待被拐兒童,一般不追究刑事責任。陳士渠認為,這樣的處理方式難以有效震懾買方,在拐入地會有示范效應,客觀上導致買方市場長期存在,買賣兒童屢禁不止。新華
▶數說
統計顯示,從2009年4月全國開展打擊拐賣犯罪專項行動以來至2012年底,公安機關共摧毀約1.1萬個拐賣兒童犯罪團伙,解救5.4萬多名被拐兒童。
據中國最大的尋子網站“寶貝回家”統計,從2007年成立至今,該網站共收到全國范圍內的尋子登記5000多條,這些丟失兒童的家庭中,有90%是因為監管缺失導致孩子被拐走,其中50%的被拐家庭屬於農民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