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當下正值婚禮旺季,不少新人預訂酒店時被告知,如不使用酒店推薦的婚慶公司,需繳納一定場地費。記者走訪了解到,婚慶公司為爭奪客源,紛紛與酒店捆綁合作,借助其供不應求的優勢地位來招攬生意。市婚慶行業服務協會表示,新人在選擇婚慶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經營者不得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條件;而新人則不可盲目著眼於場地費的多少,而應當根據實際預算花費選擇性價比高的婚慶服務。
記者走訪本市酒店酒樓發現,新人在預訂酒店場地時,如使用自帶婚慶公司需要繳納場地費。河東區津濱大道一家酒樓負責人介紹,新人在此舉辦婚禮需繳納1800元-2000元的場地費,而如果選擇酒店推薦的婚慶公司,這筆費用則可由婚慶公司退給新人,相當於婚慶服務優惠。記者了解到,這種由婚慶公司退還酒店進場費的方式佔到了市場整體的五成。『這種方式比較隱蔽,弱化了強制性,已成為行業潛規則。』部分婚禮策劃人坦言。
據部分婚禮策劃人透露,由於婚慶行業的門檻低,近幾年婚慶公司數量激增,在市場上屬整體供過於求狀態。隨著競爭激烈,越來越多的婚慶公司依靠進駐酒店酒樓,借助其人流聚集效應來增加客戶。而作為『報償』,婚慶公司需給酒店酒樓提供合作費用,有的按照承接婚禮場次每場結算,有的則按年繳納費用,一年從幾千元至上萬元不等。
然而,與婚慶公司絞盡腦汁攬客相比,籌備一場婚禮,新人們通常需要提前至少半年預訂酒店,尤其是搶手的『好日子』更需要『秒殺』。全國婚慶婚介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史康寧表示,酒店屬於稀缺資源,使其在婚慶市場中屬於優勢地位。數家婚慶公司為與一家酒店進行捆綁合作而『搶破頭』的現象屢見不鮮。
本市南京路一家酒店負責人表示,與固定的婚慶公司合作也是出於保障婚禮服務質量的考慮。『以前與一家陌生的婚慶公司合作時,現場由於用電功率太大,導致婚禮進行到一半時全場斷電,為新人造成了損失。固定的婚慶執行團隊與酒店磨合時間久了,在場地布置、燈光音響等設備的使用上得心應手,這樣既便於保護酒店設施環境,也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能夠保障婚禮順利進行。』
華盛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尚斌表示,酒店提供有償服務而收取進場費是原則,特殊情況下的免費、優惠則屬於例外,並不是理所應當。只要消費者與酒店、婚慶公司簽署的合同內容不與法律強制性規定相悖,就應當合法有效,得到法律保護。但是,如果酒店強制消費者必須選擇其所指定的婚慶公司,則屬於強行搭售,違反了公平交易原則,侵犯了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
市婚慶服務行業協會建議,是否選擇酒店推薦的婚慶公司,主動權在消費者手中。雖然采用酒店合作婚慶會有一定優惠,但是總價未必合算,新人可以對比多家婚慶公司後選擇性價比合適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