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呂曉坤是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二審監督處的一名檢察官,1995年通過社會招考進入檢察院工作。相對於一審時公訴人的工作,二審監督處檢察官的工作並不太爲公衆所熟悉。實際上二審檢察官的工作量非常大,區縣院上訴、抗訴和審判監督的案件都由二審監督處負責辦理。
呂曉坤這樣形容公訴席上的自己:“站上公訴席時,我代表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檢察機關。在公訴席上,我會努力讓自己處在一個‘無我’的狀態,要拋棄自己個人的一些東西,以職業的角度去面對案件,面對法庭。”很多人說,呂曉坤的性格有點像男人,比較理智。呂曉坤自己認爲,她的個性中有很多激情的成分,但在面對具體案件時,絕對會以客觀公正理性的態度來對待。研究案件時當然會有個人的想法和觀點,看卷時也會挾帶激情,對很多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有憤怒,也有不甘心。那就更要從檢察官的職業角度出發,用證據來說話。幹好二審監督工作,必須迴歸客觀與理性,情緒不能代替客觀理性的判斷。
“二審監督,可以說是對以前司法過程的‘查漏補缺’:審查漏洞、追訴漏罪、追加賠償、補充證據,在整個司法流程中,是一個對一審‘挑毛病’的過程。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特別認真細緻,一定要把每個細節查實,把證據固定,才能讓每個案子的結果更加細緻、嚴密。”而只有呂曉坤自己知道,在這細緻的背後,她付出了多少努力。進入二審階段的案件多爲重大複雜案件,而且我國是兩審終審制,意味着將會迎來終審判決,此時控辯雙方的對抗會更加激烈。而客觀認定案件事實、辨析上訴抗訴理由都需要證據來支撐,因此,必須堅持客觀與理性,全面蒐集證據、客觀認定事實。反覆地閱卷、多方蒐集證據是一個辛苦而枯燥的過程,呂曉坤憑她的堅韌將細緻進行到底。(今晚報記者陳寶琪王赫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