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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5月27日電(記者仝宗莉)據國家氣象局網站消息,近日,中國氣象局印發《“百縣千鄉”氣象爲農服務示範區創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在氣象爲農服務“兩個體系”建設成果基礎上,開展“百縣千鄉”氣象爲農服務示範區創建工作。
《方案》制定了創建目標,即從2013年起,用2-3年的時間,以中央財政“三農”服務專項實施縣爲主,按照相應的創建標準,在糧食主產區、設施農業和特色農業重點區遴選出100個左右的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示範縣,在農村氣象災害易發區遴選出1000個左右的氣象災害防禦示範鄉(鎮)。
《方案》提出的創建原則:一是以需求爲牽引。創建工作應圍繞當地服務需求開展,其中,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示範縣應處於國家、省、市現代農業示範區,或農業部優勢農產品區域佈局規劃、新一輪“菜籃子”工程規劃和特色農產品區域佈局規劃確定的範圍內;氣象災害防禦示範鄉(鎮)應處於颱風、暴雨洪澇、雷電以及暴雨誘發的山洪、地質災害等高發重發區。
二是以政府爲主導。“百縣千鄉”氣象爲農服務示範區創建和申報工作應以當地政府爲主體,當地氣象部門爲創建和申報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三是因地制宜,結合實際。創建工作既要遵循統一的認定標準,也鼓勵各地根據當地的實際,豐富創建內容和形式,創造性的開展創建工作。
四是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和完善氣象服務示範區定期考覈評估機制,以5年爲一個週期進行考覈,按照成熟一個,批准一個的原則,對考覈不合格的示範區撤銷“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示範縣”或“氣象災害防禦示範鄉(鎮)”稱號,能進能退。
五是多區合一原則。鼓勵在其他部門建設的各類現代農業示範區、防災減災示範區開展“百縣千鄉”氣象爲農服務示範區創建工作。
《方案》提出了以創建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示範縣、創建氣象災害防禦示範鄉(鎮)的創建標準。即:按照“有專業人員、有服務方案、有指標體系、有業務平臺、有適用技術、有示範田塊、有合作機制、有直通服務、有信息反饋、有效益評估”的“十有”標準,以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爲目的,實現與基層農技推廣等系統的對接融入,創建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示範縣。按照“有領導機構、有信息員隊伍、有信息服務站、有監測預警網絡、有風險地圖、有應急預案、有科普計劃、有效益評估”的“八有”標準,以提高基層氣象災害防禦能力和公衆氣象災害防禦意識、有效減輕氣象災害影響爲目的,創建氣象災害防禦示範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