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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5月27日電(董冠洋)中國審計署27日在北京發佈對包頭-茂名、同江-三亞、重慶-長沙、泉州-南寧高速公路中的5段高速公路竣工決算的審計結果。公告顯示,上述五條高速公路工程實施中有超過456個項目,共計27.41億元(人民幣,下同)未按規定公開招標。
審計署2012年組織西安、重慶、長春、廣州、上海5個特派辦,對包頭-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壩段(安毛高速)、重慶-長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段(黔彭高速)、同江-三亞高速公路的長春至琿春支線江密峯至琿春段(江暉高速)和廣州繞城路南段(廣州南二環高速),以及泉州-南寧高速公路石城至吉安段(石吉高速)進行了竣工財務決算草案審計。
公告顯示,安毛高速漢濱段供電線路項目,和少量改性瀝青採購項目違規招標,涉案1792.28萬元。廣州南二環高速的62個電力、通信線路拆遷和部分技術諮詢項目未公開招標2.53億元,另使不符合條件公司投標並中標,涉及金額1.17億元。
江琿高速工程實施中,有166個施工、設計、監理、採購合同項目未按規定公開招標,金額達20.51億元;黔彭高速有184個項目未公開招標,涉1.44億元;石吉高速44個項目違規招標,涉及金額1.58億元。
除了違規招標問題,審計公告披露,上述5條高速公路亦存在超概算投資、多結算工程價款、擠佔挪用資金、用假髮票作爲財務憑證入賬等問題。
公告顯示,安毛高速批覆概算投資77.03億元,竣工財務決算草案金額108.54億元,超出31.51億元,佔概算投資的40.91%。黔彭高速批覆概算投資56.59億元,超出概算投資11.39億元。此外,江琿高速由於設計變更等原因擴大7個服務區建設規模,超概算投資7200萬元。
據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負責人介紹,目前審計發現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陝西、吉林、江西、重慶等地已清理整改,採取嚴格資格預審、遏制圍標串標、加強招標監管等措施,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管理;並就發現問題專門出臺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建設招投標制度。(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