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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的中國共產黨27日公開發布了兩部黨內新法規——《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規定》。
黨內的分析人士說,這是中共加強自身制度建設的最新重大舉措,中共首次擁有了正式的黨內“立法法”,對於進一步提高黨內法規制定質量、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對於一個有着90多年曆史、8200多萬黨員、400多萬基層黨組織的世界最大政黨來說,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放眼世界,一個政黨內部規章制度的完備程度,是其發展成熟與否的重要標誌。
中共十八大對加強黨的制度建設作出了重要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
黨內的分析人士說,這兩部黨內新法規的制定和發佈,對於提高中共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制定條例》共分七章、三十六條,對中共黨內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原則、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佈、適用與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備案規定》共十八條,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備案的原則、範圍、期限、審查、通報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1990年,中共頒佈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正式使用了“黨內法規”這一名稱。
此次發佈的《制定條例》,是對《暫行條例》的修訂。同時,針對黨內法規備案工作,此次也同步制定了《備案規定》。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說,這兩部黨內新法規的制定和公佈,表明黨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建設,希望通過規範黨內法規的制定、審查、備案和清理,促進從嚴治黨。
“推進黨內法規建設,對國家法律來說不是削弱而是加強。黨內法規的實施有利於保障憲法和法律的實施。”他說。
中共歷來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規章制度,黨內生活的主要領域基本實現了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然而,當前黨內法規建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例如,一些黨員幹部的黨內法規意識比較淡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統籌規劃不夠;制定工作滯後於時代發展和黨的建設、黨的工作實踐;有的黨內法規質量不高、針對性操作性不強,等等。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表示,這兩部黨內新法規的制定和公佈,對推動以黨內法規建設爲核心環節的黨的制度建設,豐富拓展執政黨建設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義。
新出臺的《制定條例》規定,制定黨內法規應當統籌進行,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條例》還對編制黨內法規規劃和計劃的程序、制定建議內容、編制部門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甄小英表示,這是中共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有利於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的頂層設計和整體佈局,明確法規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保證其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
“而且該五年規劃同五年一次的黨代會相銜接,也有利於檢查黨代會關於黨的制度建設要求的落實情況。”她說。
與《暫行條例》相比,《制定條例》將“有的黨內法規公開發布”的規定,修改爲“黨內法規經批准後一般應當公開發布”,確立了“以公開發布爲原則、以不公開發布爲例外”的制度。
姜明安說,此修訂可以提高黨內法規的知曉率,進而監督相應法規的貫徹執行,體現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民主性、先進性。
《制定條例》還對徵求意見環節作了細化規定:一是規定徵求意見時應當注意聽取黨代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二是規定與羣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黨內法規草案,應當充分聽取羣衆意見;三是規定徵求意見可以採取書面形式,也可以採取座談會、論證會、網上徵詢等形式。
甄小英說,這將有利於解決一些地方制定黨內法規過程中存在的閉門造車、脫離羣衆、脫離實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現象,以及由此導致的一些黨內法規質量低,甚至與黨紀國法相沖突和損害羣衆利益等問題。
同時,《備案規定》對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報送備案及審查作出了全面規定。
從去年6月開始,中共在全黨部署開展了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計劃用2年半左右時間對新中國成立後製定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中央黨校教授、黨建專家葉篤初說:“制度建設具有極強的傳遞性,不僅對當代、也會對後代產生影響。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將有力保障中國共產黨實現長期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