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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程觀薇首席記者吳躍強主力記者楊凱記者昨日獲悉,我市將開展“五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等五部門將聯手整治我市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及小型客車等違規違法行爲。
南昌市行政區域內禁止利用摩托車、電動車、殘疾人代步車從事營業性運輸,禁止小型客車從事非法客運;城區禁止摩托車通行。
電動車未按規定上牌、違規載人,由交管部門處罰;非機動車在人行道上亂停亂放,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處罰。車輛擅自改裝後上路行駛,由交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責令恢復原狀。
凡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