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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在繁華路段的非機動車可能要收取停車費(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高小茜非機動車在繁華地段、商業場所門口停車要收費啦!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悉,針對嚴重影響市民出行和市容環境的非機動車停車亂象,我市日前印發《南昌市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實施意見》,通過制定規章制度強化非機動車停車管理,實現市容環境整潔和道路交通安全。
據瞭解,根據《實施意見》的部署,由市規劃局牽頭制定非機動車停放場地規劃,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城管委等相關部門配合現場勘查,嚴格按照規劃確定的點位設置停放點。各區、開發區(新區)建立穩定統一的管理隊伍,優先考慮吸納現有的停車管理人員及殘疾人。
此外,在繁華地段、商業場所門口等要統一劃定收費地段並進行公佈,按物價部門明確的收費標準收取停車費,小街巷、社區門口等不收費地段要明確管理人員進行有序管理。爲了解決非機動停車管理經費問題,將採取三個“一點”的模式,即由停車收費收取一點,區財政解決一點,市級財政補助一點進行保障。
對目前存在的私劃停車泊位亂收費問題,各區、各開發區(新區)及管理部門要開展集中整治和專項整治,非機動車停放規範後,若仍有私劃泊位的,由公安部門配合城市管理執法部門予以取締。此外,南昌市還將爭取在今年出臺試行非機動車停車管理辦法,爲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