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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塗睿智通訊員盧清)爲貫徹落實《天津市環境教育條例》,推動和平區環境教育工作依法有序開展,大力建設生態文明,和平區於日前制定《2013年和平區環境教育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了成員單位具體職責,確定了今年各項重點任務。
《計劃》的制定標誌着和平區環境教育工作進入了全民化、規範化和法制化軌道,爲今後進一步普及環境保護知識、增強公衆環境意識、推動全民參與建設生態文明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根據《計劃》安排,和平區將緊緊圍繞“提高全民環境意識,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這一主題,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理論的學習,深入開展全民環境教育工作,弘揚和繁榮生態文化,推動和平生態文明建設。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年度環境教育重點內容和計劃,結合本單位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環境教育培訓,開展形式多樣的環境教育宣傳實踐活動;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部門要把環境教育納入黨政領導幹部培訓日程,組織全區各委、辦、局及其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接受環境教育培訓;區公務員局要將環境教育列入公務員培訓計劃,組織落實在公務員初任培訓和科級幹部任職培訓期間的環境教育學習培訓;區教育局要積極推動環境教育納入教學計劃,把環境教育作爲學校辦學質量評估指標進行考覈,鼓勵和支持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主題實踐活動;區環保局要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環境教育主題培訓、宣傳、實踐活動,同時積極配合市、區有關部門推進環境教育工作;各街道要根據自身特點,靈活採取各種形式,對社區居民開展經常性的環境教育活動;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等人民團體要結合工作特點,將環境教育列入工作議程,積極開展對職工、青少年、婦女等羣體的環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