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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絡舉報涉嫌貪污腐敗等違紀問題的深圳市鹽田區安監局局長姜維謙被免職。記者30日從深圳市鹽田區紀委獲悉,鹽田區人大已於29日做出了上述免職決定,姜維謙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目前調任鹽田街道調研員。
自3月9日開始,一條名為《曝深圳市鹽田區安監局局長貪污腐敗、虛報冒領、大肆斂財》的帖子在網上流傳。網帖分六部分,每一部分都舉出了一定的事例。
深圳市鹽田區委對外公布,網曝姜維謙涉嫌貪污腐敗等違紀問題“部分屬實”,鹽田區決定免去姜維謙鹽田區安監局局長職務。
深圳市鹽田區紀委相關負責人30日向記者介紹,經調查,姜維謙共存在三個方面的違紀。
其一:1月28日,姜維謙在鹽田區安監局一次會議上向與會的十幾人發放福利性紅包,每人2000元,共計3.4萬元。雖然後來經網絡舉報,相關人等已全部退回紅包,但姜維謙已違紀在先。
其二:2011年,姜維謙先後組織了兩批人員到雲南外出旅游。此次外出雖經過批准,但是卻借“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實。
其三:把“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信息系統”這一項目直接給了一家名為“安慧通公司”來操作,違反了區政府的招投標程序。但是,沒有證據證明姜維謙接受過該公司賄賂或和該公司“有關系”。
對於網絡曝光的姜維謙其他違紀情況,鹽田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查中並未發現相關證據的支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