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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南京一名叫樂樂的小男孩兒在上學的路上被人潑了強酸。31日,記者從南京市兒童醫院瞭解到,目前孩子重度燒傷,右眼已經失明,左眼能不能保住還要看情況。
31日上午,記者再次來到案發現場,南京金盛路附近一位店老闆顧某表示,她從店裏出來的時候看到小孩渾身腐爛,衣服都爛掉了,小孩臉色發白,臉上冒出膿水。“孩子沒有慘叫,連喊叫的聲音都發不出來。”她想把孩子把衣服脫掉,但衣服已經和皮膚粘在一起了。
南京江寧公安分局新聞發言人王瑰傑表示,犯罪嫌疑人蔡某於31日凌晨3點40分在哥哥的陪同下,到南京江寧公安分局投案自首。投案後,公安機關進行了初步審查,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孩子的母親劉某離異多年,和蔡某曾經是交往過一段時間,期間因爲感情糾紛,劉某多次表示不再想與蔡某繼續交往,蔡某心懷不滿,所以起了報復的念頭。
31日下午,記者趕到收治孩子的南京市兒童醫院,醫院重症監護室醫師谷亮表示,目前孩子生命體徵目前平穩,但因爲小孩是重度全身燒傷,目前併發症還沒有出現,後期的情況不容樂觀。目前小孩右眼已經失明,左眼已經也有部分灼傷,能不能保住左眼,還要繼續觀察。
南京江寧公安機關表示,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