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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女士來電反映:我買了袋大米,吃了十幾天,發現竟然是發黴的,找到了廠商,但是他們漫不經心的態度讓人很生氣。我們希望商家能出具書面道歉信,引起重視,畢竟食品安全無小事。
本報熱線:5月2日,家住馬鞍山路的高女士在超市裏面買了袋米,50多元,20斤重。挑選時,她特意留意生產日期爲2013年2月23日。
淘米時,高女士發現,這次買回來的米有些偏暗黃,要淘洗五六遍才行,吃起來口感也不太一樣。5月20日,見陽光好,高女士就將米拿出來曬曬,這才發現上面有黴點,可是,一家人已經吃了十幾斤,還剩四五斤。
高女士慌了。“我特意上網查了下,發黴的大米會產生毒素,即使陽光暴曬,這些毒素也很難消除,對身體有危害。”高女士說,現在最擔心的就是11歲孩子的身體健康。
在超市的幫助下,高女士聯繫上了商家。但是,商家的態度讓高女士一家很生氣。說是可以按照公司的規定,以一賠十,賠高女士家500元。“我們在乎的不是錢,是身體健康,更是食品企業的誠信。”高女士說,她希望引起商家重視,鄭重地出具一份道歉信。
隨後,記者聯繫上該商家,商家也說出了自己的無奈。“現在的天氣忽冷忽熱,米如果保存不好,不通風、溫度高的話,也有可能存在發黴的情況,並不能完全說明一定是我們公司的責任。”不過,該負責人也表示,會積極處理問題,與高女士一家協商。
截至發稿,高女士致電本報記者,表示感謝,她說商家已經承諾出具書面道歉信,並且會以一賠十,賠付500元錢。“我們之所以較真,是爲了引起商家的重視,畢竟食品質量關乎市民的身體健康,食品企業不可以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