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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2日,渝北區森林公安局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對一男一女下達了取保候審的決定書。讓兩個人“栽了跟頭”的,是幾十只好看的大鸚鵡。
網售保護動物大鸚鵡
韓剛和李靜(均爲化名)是一對年輕夫妻,兩人從2009年在渝中區人民公園附近盤了一處店面,主要經營寵物鸚鵡和飼養用品。
由於時不時有顧客打聽有沒有“大個頭的鸚鵡賣”,兩人發現這種鸚鵡一隻能賣到幾萬塊錢,便開始通過各種渠道買進灰頭鸚鵡、金剛鸚鵡和亞馬遜鸚鵡等“大個頭鸚鵡”。
儘管知道這些鸚鵡大多屬於國家或者國際的二級野生保護動物,但因爲嚐到“甜頭”,今年,兩人將售賣信息掛到了網上。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很快就被國家森林公安局“盯”上了。
民警一天找到實體店
今年4月8日上午,渝北區森林公安局局長任振富接到了責成調查此事的案件通知。
辦案民警李俊毅打開該網店網址時,發現上面赫然掛着屬於國際二級保護動物的鳳頭鸚鵡的出售信息,出售價格爲每隻18800元。通過偵查,森林公安民警不僅確認了這家網店存在着實體店,還找到了實體店的大概位置———渝中區人民公園附近。
4月9日早上7點多,李俊毅等人便來到了人民公園附近暗訪。早上9:30左右,在一家剛開門的寵物鸚鵡店內發現了兩隻金剛鸚鵡。
李俊毅和另外一名女民警搭檔進店觀察,發現店內的鸚鵡大概有10多個品種,30多隻,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具有國家和國際保護級別的野生鸚鵡。一名店員還介紹說,一隻金剛鸚鵡要賣26000元人民幣。
貨源多來自上海深圳
4月11日,渝北森林公安局覈實,韓剛和李靜並沒有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4月12日,這家店一開門,民警們便採取了行動。當時,韓剛和李靜並沒有在店中,只有一名女性店員,她對民警的行爲表示很不理解。當民警給她解釋了這些鸚鵡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後,店員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很配合地通知了兩名店主前來。
中午12點左右,韓剛和李靜從巴南區趕到現場,並承認沒有合法手續,隨後告知民警這些鸚鵡大多是從深圳、上海和四川等地買過來的,有些可能來自香港和臺灣。
經過我市動物專家的鑑定,店內的鸚鵡共有37只,涉及近10個品種,大多數都屬於國家和國際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目前,已經查實的售出鸚鵡數量爲3只。
渝北區森林公安局民警介紹,根據我國《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以及製品的,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
重慶晨報記者王寒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