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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見習記者劉志月本報記者胡新橋
案件背景
2011年,湖北省荊州市發生多起電信詐騙案,不法分子作案手法相同,不少羣衆利益受到侵害,引起公安部重視。公安機關在偵破此案時發現,在電信詐騙案背後,隱藏着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內幕。
申請新QQ號碼,與賣家通過“中間商”聯繫,買家只需花0.5元至1元就可以買到一條公民個人信息,依靠這些個人信息撥打電話行騙。這是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公安局主偵的“9·29”電信詐騙案的作案模式。
《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從京山縣公安局獲悉,5月初,經該縣人民法院一審,公安機關抓獲的“9·29”案36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分別被判處11年半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辦案民警介紹說,通過網上購買公民個人信息並在團伙內部免費分享,在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裏,這夥詐騙分子瘋狂作案2500餘起,單案被詐騙最大金額爲36萬元。
2011年9月29日9時20分,正在京山縣一單位上班的中年婦女汪女士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對方自稱是湖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的“陳警官”。
“陳警官”稱,汪女士的銀行賬戶涉嫌販毒洗錢,現該案已移交至檢察院,請汪女士協助“省銀監局”接受調查。
“陳警官”還幫汪女士將電話轉接至“省銀監局”。一名自稱是湖北省銀監局“楊科長”的人告訴汪女士,她確實涉嫌一宗“洗黑錢案”,目前司法機關已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準備凍結汪女士名下的所有資金。
一聽如此,汪女士被嚇壞了。雖然自己從沒有爲販毒團伙提供便利進行洗錢,她還是向“楊科長”諮詢如何保證自己資金的安全。
“楊科長”幫汪女士支招:將其名下的資金全部轉到指定的安全賬戶上,並告知其詳細諮詢電話。
隨後,汪女士通過“114”查詢,確定“陳警官”所給的電話確實是湖北省公安廳禁毒總隊的電話,汪女士即對此信以爲真。
爲洗清嫌疑,汪女士按“楊科長”的要求,在ATM機上進行操作,將銀行卡上共5萬元現金轉到“安全”賬戶。事後,汪女士才得知自己被騙現金5萬元。
同年10月19日12時許,京山縣55歲的退休女職工王某遭同樣的手法誘導,被騙現金10萬元。
通過串併案,警方發現,同樣的警情在京山縣相鄰其他地方也有發生:2011年10月8日,荊門市城區57歲的劉某被騙36萬元“血汗錢”。
京山縣公安局通過調查瞭解,發現自2011年7月以來,荊門市範圍內發生多起詐騙案,手段相同,涉案總價值100餘萬元。
經上報,公安部督辦此案,由湖北省公安廳組織,以京山縣公安局爲主偵辦“9·29”特大系列電信詐騙案。
經縝密偵查,2012年4月26日,警方進行收網,共摧毀改號平臺1處,撥打電話窩點15處,抓獲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28名。
根據京山警方的調查,電信詐騙相對於其他詐騙類的案件要簡單得多:獲取目標對象的電話號碼後,犯罪嫌疑人僱請的“公關人員”只要按照事先擬定的“菜單”將受害人一步步引入陷阱即可。
辦案民警介紹說,根據偵查實踐,警方推斷只要受害人與犯罪嫌疑人通話超過1000秒,被騙成功率就會達五成以上。
那麼,犯罪嫌疑人是如何獲得海量公民個人電話號碼的?此案中一些正在服刑的被告人交代,在購買公民個人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數據前,他們都會申請新的QQ號碼,通過“中間商”低價購買海量信息,再高價轉賣給其他電信詐騙業務人員。
“獲取電話號碼,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來說並非難事。從偵查的情況看,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通過不法分子在網上建立的數據交易平臺大批量獲取信息;二是通過犯罪團伙間相互交換第一手購買的公民個人電話號碼信息。”參與偵辦此案的京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羅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