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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輝)5月30日下午,銀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決定,於6月6日之前,完成對銀川市彩色平光隱形眼鏡經營場所的摸底。不規範經營的“美瞳”必須全部下架。
2012年2月27日,隱形眼鏡及其護理液已納入第三類醫療器械監管範圍,也就是說,自2012年4月1日起,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不得經營該類產品。既然是醫療器械產品,那咋樣才能買到正規、安全放心的“美瞳”呢?銀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處處長張屏說:“購買隱形眼鏡時,市民一定要看眼鏡店或者藥店是否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除此之外,在購買的產品外包裝上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有品名、型號、規格,以及外包裝背面是否印有產品標準號、註冊證書號、註冊地址、生產地址、聯繫方式等。”張屏說,如果包裝上缺乏以上標識,則都不屬於正規產品,市民在購買時一定要多留意。另外,挑選護理液時也得留心該產品是否有醫療企業註冊證明書。
此外,開辦隱形眼鏡經營企業,必須具有符合專業和學歷要求的驗光、試戴、售後服務人員,具有獨立潔淨的驗光、配戴區域,配備相應的電腦驗光儀、裂隙燈、驗光鏡片箱、標準視力表等儀器設備,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等。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而銷售隱形眼鏡的商戶,按照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將沒收違法經營的產品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