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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本市日前出臺《天津市因公出國(境)培訓團組安全管理及在境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屬首次。該《辦法》的出臺,提高了境外安全風險防範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能力,爲出國(境)培訓項目的安全有效實施提供了保障。
該《辦法》內容全面,內容涵蓋出國(境)培訓團組在項目報批、實施和總結等各關鍵節點,對境外突發事件處置範圍、處置原則、責任分工、協作機制、善後處理等均作出詳細規定。職責明晰,明確“誰派出誰負責、誰組團誰管理”的原則,要求組團單位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認真履行項目報批、實施、總結等各階段的責任和義務,如:與境外培訓機構簽訂出國(境)培訓合同、開展規範的行前培訓等。市外專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培訓項目單位做好團組國(境)外風險安全防範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切實可行,《辦法》對培訓團組在國(境)外可能出現的人身傷亡、財物失竊、證照遺失、人員走失等問題,列明處置程序和工作要求,爲團組在國(境)外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提供重要的決策參考,可操作性強。(記者高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