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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於夜晚醉酒駕車,導致六車連環相撞。日前,檢察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對該男子提起公訴。今天上午,紅橋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2年4月21日21時15分,中年男子祁某酒後駕駛一轎車沿紅橋區咸陽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與西青道交口附近時,其所駕車輛前部撞到冀某所駕車輛後部,導致冀某的車與李某、尹某等四人所駕車輛連環相撞,造成六輛汽車不同程度受損,一名乘客受傷。事發後,經天津市天通司法鑑定中心檢驗證實:事故發生時,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281.27mg/100ml。交管部門認定:祁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今日法庭上,檢察機關提出,被告人祁某醉酒駕駛機動車,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於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被告人祁某表示沒有異議,同時交代,事發當日他與一名同學約好在一家飯館吃飯,結果同學失約,他心裏有些憋悶,一個人喝悶酒,大概喝了二兩多,然後開車回家。行至事發地時,酒勁上來了,祁某感覺迷糊了一下,清醒後發現已和前面等紅燈的出租車追尾了,隨後祁某立即下車,想和出租車司機“私了”,看了一下才知道前面還有數輛車被殃及。庭審中被告人祁某稱,他已對大多數受損車輛車主進行了賠償,並獲得對方諒解。截至發稿,庭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