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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秦和張義所租住的房屋外觀。
今年大年初一,南充市一對情侶因一氧化碳中毒,雙雙裸死於出租房內。經法院判決,房東因提供存在安全隱患房屋擔責,被判決賠償各項費用共計83萬餘元。昨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獲悉,該房東不服判決,已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出租房內情侶中毒死亡
去年9月,27歲的李秦與比自己大兩歲的張義通過網絡結識,並迅速成為了戀人。臨近春節時,張義從新疆回到南充老家與李秦見面。二人以李秦的名義於2月5日,在順慶區和平東路以400元的價格租下了一間經由防洪層改建的23㎡房屋,並與房東簽訂了房屋租賃協議,約定租期從2月5日至3月5日止。協議簽訂後,李秦按約定繳納了押金和房租,搬進了出租房內進行居住。
2013年2月10日上午,南充市公安局順慶區分局西河派出所接到李秦的妹妹報警稱:“李秦在出租房內躺起,敲門也沒有反應”。辦案民警立即通知“119”及“120”到場,發現二人早已死亡,均赤身倒在出租房內。
經民警現場勘察發現,事發現場為密閉房間,空氣流通不暢,室內有液化氣瓶及燃氣灶具、熱水器(未安裝廢氣排出管道),液化氣瓶開關呈關閉狀。2月20日,南充市公安局對張義及李秦的死亡原因作出了檢驗鑒定:李秦與張義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安全有隱患 房東被判擔責
李秦和張義的家屬以房東提供存在安全隱患房屋為由,將其告上了順慶區人民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後立案查明,事發出租屋是房東利用防洪層自建,沒有房屋產權證書,出租房進門右手邊雖設有一個60㎝×50㎝大小的窗戶,但是窗戶並沒有安裝玻璃,被不鏽鋼條所封閉。室內通風,基本依靠衛生間外一個直徑16㎝大小的圓洞。進門左手邊的牆上裝有熱水器,但是並未安裝廢氣排出管道。房東在熱水器的下方貼有“溫馨提示”,其上載明:“請將液化氣的總開關隨時關閉,否則後果自負,房東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院認為,房東擅自將防洪層改建用於出租,房屋本身不具備生活居住的條件,且通風嚴重不暢;同時,在室內使用液化氣,且熱水器未安裝廢氣排出管道,為一氧化碳(包括其它氣體)在室內聚集提供了條件,使房屋存在重大的安全隱患。雖然被告在出租房屋室內貼有提示,但事發時液化氣總開關呈關閉狀態,說明張義和李秦是按照提示在使用液化氣。為此,對於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導致二人的死亡,房東無疑存在主要的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房東應當對二人的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李秦和張義作為成年人,對自身安全也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租賃房屋且在該房屋內起居休息時,忽視了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未盡到謹慎注意義務,其自身也存在一定過錯,二人對自己的死亡後果也應當承擔一定的過錯責任。
不服判決 房東提起上訴
順慶區法院在審理後作出最終判決,判決房東賠償張義李秦雙方家屬的各項費用共計83萬餘元。判決後,房東堅持認為自身並無過錯,並且自身也無力賠償如此數目巨大的款項,便於近日,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提起了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劉治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