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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認爲可能拿走民營快遞約三成利潤的快遞“份子錢”,越發撲朔迷離。昨日傳出消息,對法律界人士要求公開信息的要求,國家郵政局在函覆中表示,此事主要由財政部門負責,對申請不予答覆。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爲,兩年來已反覆傳出郵政部門在徵求相關意見,建議郵政部門積極主動做好釋疑解惑工作。
快遞“份子錢”原來不歸郵政管
所謂快遞“份子錢”,是指爲了保證落後地區的基本通郵,需要設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自2011年以來,就多次傳出國家郵政局在進行相關調研以及出臺草案向業界徵求意見的消息。比如,2011年7月,有消息稱國家郵政局奔赴各地調研,內容包括每件快遞徵收0.5元的普遍服務基金。今年1月,又有消息稱《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已起草完畢,同城、異地快遞將分別被收取0.1元/件和0.2元/件。而今年4月,有進一步消息稱,國家郵政局已向國內快遞企業發佈相關《徵求意見稿》,明確凡是在我國境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都應當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徵收標準爲國內同城快遞0.1元/件、國內異地0.2元/件、港澳臺1元/件、國際2元/件。
這一“份子錢”引起了民營快遞行業的普遍質疑。據業內人士測算,目前民營快遞每件利潤僅爲0.3-0.6元,上述徵收標準相當於拿走民營快遞業1/4-1/3利潤。
但是,雖然傳言很多,相關部門卻沒有在媒體、網絡等公開渠道正式發佈上述《徵求意見》。昨天傳出消息,有律師向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申請公開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信息的要求,國家郵政局的函覆稱,因爲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監督管理具體辦法的指定工作,主要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故國家郵政局對申請不予答覆。
專家:國家郵政局應主動釋疑
“國家郵政局拒公開快遞份子錢信息:去問財政部”——這一消息使快遞“份子錢”更加撲朔迷離。昨天,廣州一家民營快遞負責人彭先生對記者表示,他們利潤很薄,對“份子錢”承受能力有限,最終只能轉嫁消費者頭上。原來一直聽說是國家郵政局在調研,現在又變成相關工作由財政部負責,有意見都不知向誰反映。
知名快遞專家、《物流》雜誌主編廖永生向羊城晚報記者分析,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一定要形成社會共識,不能急着推出來,最需要的正是信息公開。這種信息公開分爲兩步。第一步要以嚴謹的數據測算,來說明是否有必要徵收“份子錢”,這筆錢需要多少,具體怎麼用,徵收多少合適,讓業界和公衆對此明明白白、形成共識。第二步,纔是公開向社會徵求制定具體相關辦法的意見。現在第一步都沒有人做,卻出現種種“即將出臺”的傳聞,自然引來廣泛質疑。
“建議國家郵政局作爲快遞行業的主管部門,儘快做好第一步信息披露工作,用數據說話釋疑解惑,說明徵收的必要性、合理性,這樣才更有利於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工作的積極穩妥推進。”廖永生表示。(記者馬漢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