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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堵”,各界正在苦覓良方。昨天,記者從浙江省政府法制辦獲悉,省有關部門起草了一份《浙江省城市交通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規定(草案)》)準備提請省政府審議,在這之前,想聽聽你的意見。
《規定(草案)》裏面新想法不少,比如提出中心城區主次幹道不得新設佔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停車位等,還明確提出:政府可根據權限對小汽車採取提高停車收費、新增牌照額度控制等措施。
大家可以登錄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http://www.zjfzb.gov.cn)上查看文件全文。要提醒大家的是:一、提意見、建議截止到6月18日,可通過網頁直接留言或發送電子郵件到sfzblfzq@163.com;二、6月14日上午,省政府法制辦將會同省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交管局、省物價局等部門舉行懇談會,跟大家聊聊草案,並現場聽取大家意見,有意者可通過電話及傳真0571—87052443等方式報名。
政府可控制新增牌照額度
提高停車收費用於發展公共交通
關於“限牌”,民間呼聲由來已久,交警部門表態非常慎重:短期無可能。但在《規定(草案)》中,“限牌”還是作爲限制小汽車的手段之一出現: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爲了保障城市交通暢通,根據城市的交通狀況和建設預期等因素,可以根據權限對小汽車等車輛採取限行、限停、提高停車收費、新增牌照額度控制等具體措施。
前三種方式,杭州或正在實施或有意實施。倒是新增牌照額度控制的提法,大家並不熟悉。如何控制?對於這個問題,相關部門昨日沒有正面回答。“儘管(限牌)短期內可能不會,但長期下去,這肯定是一個手段。”相關人士分析。這番話背後,杭州的現狀是:主城區機動車數量逼近103萬(截至5月底),今年以來,上牌量還在以每個月1.2萬~1.3萬的數量在增加。
值得一提的是,《規定(草案)》中說,包括採取提高停車費等措施後增加的收入,應當全部上繳本級財政,用於發展公共交通。
公交提速:
高峯期時速不低於12公里
《規定(草案)》用了很大的篇幅,來講公共交通。尤其是在公交路權優先方面,有專門條款提出:常規公共交通的準點率應當不低於80%,幹線的高峯期行程速度應當不低於15公里/小時,一般線路的高峯期行程速度不低於12公里/小時。
如果你對這個數據沒啥概念,那就看看杭州目前的數據:杭州目前普通公交的平均速度爲12.5公里/小時,高峯期爲8—9公里/小時;快速公交平均速度爲18公里/小時,因爲有專用道保障,高峯期的平均速度也能保持在18公里/小時左右。
如果按照《規定(草案)》的要求,就意味着一般線路(普通公交)的高峯期平均速度要從8—9公里/小時,提高到12公里/小時,提速幅度達50%左右——當然,杭州已經在採取措施了,根據《2013年度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工作任務書》的要求,到今年年底,主城區公交車高峯時段平均運送時速,要提高20%。
在追求“快”的同時,《規定(草案)》也提及了慢行系統建設,要充分利用綠化帶、河岸、公園道路及支路小巷等,佈設步行道、自行車道及停車設施;中小城市應該重點發展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的規劃和建設。比如,城市可以根據實際,在人流集中的大型商業中心、辦公區、公共交通樞紐等區域,結合周邊建築、公交車站、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及地下空間,建設步行連廊等立體步行系統。
中心城區主次幹道
不得新設佔用車道的停車位
機動車越來越多,停車位供不應求,不過,《規定(草案)》還打算給停車位做減法——在中心城區的主、次幹道不得新設佔用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停車位;已經設置的,應當逐步取消。
這條規定乍一看的確是在減少停車位,但從交管部門相關人士的眼中看來,效果比增加停車泊位還要好:“設置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的停車位儘管解決了部分停車問題,但對交通的影響卻更大了。如果減少這樣的路面泊位,反而對緩解交通擁堵有好處。一方面,可以引導大家進入中心區域採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另一方面,有需求的可以進入地下停車設施。”
近期,杭州延安路、武林路等路段就正在減少路面停車泊位。今年底前,杭州將取消10%的路內公共停車泊位。
最近,杭州擬對停車費進行調整備受市民關注。《規定(草案)》在說到停車費時,明確了這樣幾個原則: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位,其中心城區的停車收費應當高於其他區域的停車收費,同一區域內佔用道路的停車收費應當高於道路外的停車收費,同一停車設施白天的停車收費應當高於夜晚的停車收費。
關於“限牌”,民間呼聲由來已久,交警部門表態非常慎重:短期無可能。但在《規定(草案)》中,“限牌”還是作爲限制小汽車的手段之一出現。